男子因嫖娼被拘留9日后,妻子代他向公司请假,事后公司得知后,以旷工为由开除男子,

沙僧说事 2025-02-06 13:44:22

男子因嫖娼被拘留9日后,妻子代他向公司请假,事后公司得知后,以旷工为由开除男子,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这是发生在北京的一则真实案例,在这起案件中,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为男子连续旷工5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男子则认为,他由妻子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应当定性为旷工。

关于旷工的定义,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具体到本案中,男子被拘留后,其妻子代为向公司进行了请假,且公司领导层予以审批通过。

这种情况下,虽然男子并未直接请假,但在公司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缺勤行为,故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男子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所以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的同时,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最后,虽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定性为违法行为,但男子嫖娼的行为同样不值得提倡。

那么你们怎么看?

(来源:深圳新闻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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