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面前,连亲孙子都不要?”湖北襄阳,一男子和女友同居后产下一子,不料,男子却因一场意外身亡,其身后留下近300万元的遗产。就在女友带着孩子来到男子父母家要求继承遗产时,男子的父母竟嫌丢人,坚决不认这个孙子,无奈之下,女友只好一纸诉状将男子的父母告上法院,没曾想,判决下来后,男子的父母却仍不愿意给钱。 (来源:西瓜视频) 男子王阳辉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女子杨悦。 王阳辉对杨悦一见钟情,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两人经相处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感情升温,他们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后,杨悦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 就这样,两人在未结婚领证的情况下产下一子。 本来三口之家的日子简单又温馨。 然而,命运却突然展露出残酷的一面,王阳辉因意外不幸溺水身亡。 这个噩耗如晴天霹雳,让杨悦和孩子的世界瞬间崩塌。 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杨悦,还没来得及完全缓过神,就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王阳辉离世后留下了290万元遗产将何去何从? 按照常理来说,杨悦和孩子都应该是这笔遗产的继承人。 但由于杨悦和王阳辉并未办理结婚手续,他的家人根本不承认杨悦母子的身份。 杨悦多次试图与王阳辉家人沟通,希望他们能够看在孩子是王家血脉上适当分得部分遗产,可每次都被冷漠地拒绝。 王阳辉的家人态度很明确,甚至连门都不让杨悦进,更甚者,在言语上还对她进行羞辱。 无奈之下,杨悦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受理此案后,展开了深入调查。原来,王阳辉的家人早就知道杨悦母子的存在。 但他们却有着自己的“理由”,王阳辉的父母觉得这孩子并没有和他们共同生活过,感情不深,而且他们还认为这件事说出去是家丑,会被亲戚朋友和邻里笑话。 所有,他们才坚决拒绝让杨悦的儿子继承遗产。 那么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法律规定,合法婚姻以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产生法律效力。 虽然杨悦和王阳辉已同居生子,但两人却并未领证结婚,杨悦在法律上并非王阳辉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利。 而对于杨悦和王阳辉所生的孩子来说,《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本案中,杨悦的儿子作为王阳辉的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对其遗产的继承权,且同王阳辉的父母均系第一顺位继承人。 王阳辉父母列出的种种理由从而阻拦孩子继承遗产的行为违法! 也正因为此,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孩子可以继承王阳辉身后的76万元遗产。 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可王阳辉的家人却依旧不愿意执行义务,他们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 一开始,杨悦还心怀幻想,认为对方毕竟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总还对孩子存一点善念,所以先是同他们协商苦求。 可杨悦还是高估了孩子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看着自己为孩子争取来的权益无法实现,杨悦只得再次无奈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才将这笔76万元的款项执行到位。 有人说,这父母真不懂事儿,儿子没了,至少孙子还在,作为老人,更应好好将孙子照顾长大,怎么能落井下石呢?难道钱比孙子重要? 还好最终院方公正,替这对母女拿回了部分遗产,不然这娘俩生活还真没着落。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探讨。(文中人物为化名)
“在金钱面前,连亲孙子都不要?”湖北襄阳,一男子和女友同居后产下一子,不料,男子
沛山评生
2025-02-06 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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