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 “焚书坑儒”,这一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深刻印记的重大事件,长久以来都备受争议。要想透彻理解这一事件,首先得弄清楚 “焚的什么书,坑的什么儒”。 公元前 213 年,在咸阳宫的一场宴会上,博士淳于越主张恢复分封制,认为秦始皇应该分封子弟功臣,以此确保朝廷的稳定。然而,丞相李斯却持有不同观点,他觉得郡县制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政治措施理应根据时代变化进行调整。 同时,李斯还指出,有人对秦王朝施政措施的怀疑,是战国以来诸侯竞争、学者奔走的后果,并且警告秦始皇,如果任由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将会导致皇帝权威受损。基于此,李斯向秦始皇奏请 “焚书” 令。 秦始皇批准的 “焚书” 范围主要涵盖两部分:其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这些记载着各国历史的书籍,在秦始皇眼中,可能会成为引发地方分裂思想的源头;其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之外,其他人的藏书都要集中到郡,由郡守和尉监督烧毁。 不过,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以及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不在焚毁之列 。这一举措,秦始皇的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思想文化,来巩固刚刚建立的大一统王朝,消除可能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 至于 “坑儒”,发生在焚书次年,即公元前 212 年 。当时,方士侯生、卢生为秦始皇寻仙访药却未能成功,不仅如此,他们还私下议论秦始皇,认为他刚愎自用、独揽大权、偏重狱吏、不重视博士,并且对秦始皇对待方士的严厉态度极为不满,随后便相约逃亡。 秦始皇得知后,怒不可遏,下令追查妖言惑众者。经过御史的查问,咸阳诸生之间相互告发,最终牵连到四百六十余人,这些人都被秦始皇下令坑杀于咸阳。 但对于 “坑儒” 中的 “儒”,目前仍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 “儒” 可能指的是术士,因为事件的起因是方士的欺骗和诽谤。不过,也有观点觉得,当时的术士与儒生在学问和身份上存在一定交叉,这些被坑杀的人中或许也有儒生。 那么,秦始皇的 “焚书坑儒” 到底对不对呢?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秦始皇刚刚统一六国,面临着极为复杂的政治局面。各国文化差异显著,思想领域百家争鸣,这种情况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焚书坑儒” 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控制思想舆论的作用,有助于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为秦朝的统治奠定了思想上的统一基础。 然而,这一举措也带来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从文化角度而言,它对文化造成了严重的摧残,先秦时代的许多珍贵古籍被付之一炬,大量的文化遗产就此消失,给中国古代文化的传承带来了巨大损失。 儒家学说在这一过程中遭受重创,儒学的传习陷入萎顿状态。从社会层面来看,它加重了士人对秦朝的仇视,使得秦朝统治阶层与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激化,为秦朝的统治埋下了不稳定的隐患。
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一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深刻印记的重大事件,长久以来都备受争议
豪平历史趣事
2025-02-08 15: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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