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名女子去看病,却发现女医生用手机百度查询治疗方法,她觉得匪夷所思,气

校花阁 2025-02-08 22:56:55

江苏徐州,一名女子去看病,却发现女医生用手机百度查询治疗方法,她觉得匪夷所思,气愤的偷偷拍下视频发布网络,没想到结局大反转,院方回应:这是一个内科医生,患者问的是妇科疾病。网友:真是服了,不是谁拍谁有理!怎么不去肛肠科看口腔。

陶莉坐在公司自己的办公位,其他同事都在聚精会神的工作,她却如坐针毡。 她心绪不宁,四下张望,看同事们都没注意到自己,就把手伸到了裤裆部位,隔裤抓痒。 说起这个难言之隐,已经有段时间了,她觉得是自己上火了,就拼命喝水,还吃了一些消炎药,以为会自愈。 可坚持几天了,却毫无好转迹象,她再也忍不下去了,就跟领导请假,说自己胃不舒服,要求医院做个ct,然后挂了个内科就诊。 陶莉是个养生大人,很注意身体保养,平时很少生病,也不是医院常客。

她自己判断,她这不适应该属于内科,于是,也没咨询就挂了个内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挂的是妇科。 按理说,患者换错了科,大多数医生,都会让患者重新挂号,但内科医生吴大夫却急患者所急。 她看陶莉一副难受不已的样子,觉得在让她重新挂号,折腾一次有些于心不忍。 虽然她是医生,但术业有专攻,她擅长的领域是内科,而不是妇产科。 可作为女人,这样的难言之隐,她也遭遇过,她觉得凭自己的经验,完全可以判断出病因。 但是,医院不是凭经验的地方,而是本着对患者负责,要对症下药,一丝不苟。 为了给出精准的判断,吴医生决定,在自己经验的基础上,她需要在百度上进行一番佐证,来证明一下自己的判断。

于是,吴医生掏出手机,百度查询治疗方法,来验证自己的方法。 其实,吴医生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一句话就可以把陶莉打发到她该去的科室。 可女医生就是感性,看到和自己一样,遭受难言之隐的患者,就眼巴巴坐在自己面前,一副急不可耐,求解若渴的表情,她又觉得自己能给出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没把她拒之门外,推向别处。 可她哪里知道,自己的恻隐之心,会给自己惹祸上身。 陶莉看到吴医生当着自己的面,竟然搜索百度,让她大跌眼镜。 在她心里,医生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对医学知识了然于胸,他们悬壶济世,药到病除。 可坐在自己面前的医生,竟然医学知识匮乏到现学现卖,百度治疗方法,那么,自己还来医院挂号看病干嘛?难道自己不会百度吗? 她看的一肚子气,又不好发作,于是,装模作样掏出手机,偷偷给吴医生录了视频,一气之下发布网络。

她想通过自己的遭遇,发泄自己对庸医的不满,她甚至怀疑,吴医生是凭什么资历,坐在这个位置上的? 医生,是和病痛,死神博弈的职业,如果学术不精,是会误人性命的,好在自己是妇科炎症,否则岂不是耽误了救治时机? 此事一经曝光,陶莉万万没想到,吴医生没被抨击,她竟然被网友指责的体无完肤。 大家一边倒的支持医生,这没毛病啊,难道老师就不能用字典了吗? 这患者品行不高,内心不服这个医生觉得她无知 实际上是自己无知。 医生是有责任心才帮你查资料!不是每个医生都是全能!多理解医生!跑内科问妇科问题也是人才。 还有个泌尿科医生,说了自己的遭遇:我是泌尿外科的医生,前几天有个病人看糖尿病,应该挂内分泌科,结果挂了泌尿外科,,非让我给他看病,我说我不会,结果给我投诉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医生超执业范围执业违法吗?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吴医生是内科医生,不具备看妇科病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她本着为患者负责的态度,不应该为陶莉做出诊断。 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但若“超执业范围执业”,便触犯法律。

2、如果超执业范围执业,被举报了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没对患者造成伤害,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给予医院机构罚款2000元。 依据《医师法》给予医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对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

3、陶莉作为成年人,挂错号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陶莉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既然是自己挂错了号,那就得自己承担责任,吴医生也是出于好心帮忙查找解决办法,她却倒打一耙,这就有些不地道了,这也是陶莉被网友千夫所指的问题所在。 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医患纠纷?就是因为有些患者就是,怀着最大的恶意,无端揣测医生,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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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刀残躯饮寒风;今朝有酒醉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