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忻城县一科级干部,短短几年时间,两次酒驾被查,就想问一下,需要多大的酒瘾。 新春佳节,本是阖家团圆、欢乐祥和的时刻,然而有些人,却罔顾他的安全,酒后驾车,危害社会安全。 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党员、公职人员春节前后涉嫌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其中,来宾市忻城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蓝亮亮,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凌晨涉嫌酒驾被查。 党员领导干部酒驾被查,在网上被通报曝光,已经成了常态。 今年春节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决定从1月26日至2月4日,连续10天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而广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蓝亮亮,竟然是第二次酒驾被查。 蓝亮亮,1989 年出生,正值年富力强的黄金时期,在工作中也曾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本应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群众谋福祉。 2024 年 5 月,他才被任命为县直单位正职,组织对他寄予厚望,然而,他却在纪律的边缘一错再错。 其实,早在 2018 年,他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可时隔几年,他再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酒驾,绝非小事。它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极不负责。 普通民众酒驾,都会面临法律的严惩,而身为党员干部的蓝亮亮,却明知故犯,甚至是二次犯错,这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党员干部,本应是遵守法律法规的楷模,是社会道德的引领者,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群众关注。 蓝亮亮的行为,让群众看到了他对纪律的轻视,对法律的亵渎,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他在第一次酒驾被处理后,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心存侥幸,再次踏上酒驾的歧途。 这说明,上次的教训根本不深刻,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触犯。 对于此类事件,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依据党纪国法,给予应有的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让违法违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其他人引以为戒。 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等行为的严重后果,时刻保持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绝非个人的小事,它关乎党的形象,关乎群众的信任。 蓝亮亮二次酒驾事件,为大家也敲响了警钟。希望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严守纪律红线,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信息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广西忻城县一科级干部,短短几年时间,两次酒驾被查,就想问一下,需要多大的酒瘾。
情感情松
2025-02-09 2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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