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女子不小心把自己锁在门外,她联系开锁师傅,价格说好,50元上门开锁

午夜游民 2025-02-10 13:42:05

内蒙古赤峰,一女子不小心把自己锁在门外,她联系开锁师傅,价格说好,50元上门开锁,谁知师傅一来,10秒打开房门,女子认为,这么容易就挣了50,她嫌太贵,只愿意支付10元,开锁师傅大怒,直接把房门又给锁上,女子没法了,说再加20,让师傅开锁,师傅转身离去: 你找别人吧!

(内容来自: 海峡网)

老李拿着自己的工具箱,扬长而去,他没想到,做了这么多年的开锁师傅,今天遇到个奇葩客户。

原来,女子张娜在9日这天,她出门扔垃圾时,没拿钥匙,一阵小风吹过,大门“嘭”的一声关上。

她摸摸钥匙,兜里空空,她这才想起来,钥匙还在客厅的茶几上静静地躺着。

张娜开始着急,她穿的不多,外面气温很低,不大一会,就冻得瑟瑟发抖。

她没了办法,四处张望,希望能有个人前来帮忙,可惜这会人都在忙,她只有拿出手机,在网上找了一家开锁电话,打了过去。

电话一响,老李接起,听到张娜的声音,似乎十分着急。

老李报价,张娜还价,说了半天,定好了价格,上门开锁,50元整。

老李收拾好工具,带上头盔,骑着自己的小电驴一路飞驰,风尘仆仆,很快就来到张娜所说的地方。

张娜站在门口,冻得直搓手,看见老李这么快就赶来,好像见到救星一般。

老李技术纯熟,见多识广,他一看张娜家大门,立刻心里就有数了。

只见他拿出开锁工具,手法利落,没鼓捣几下,门锁咔哒一声开了。

打开门锁,前后时间不超过10秒,张娜惊的目瞪口呆,她没有听想到,在普通人看来,天大的难事,在老李手里,竟然如此简单容易!

张娜进屋,拿起门锁钥匙,老李拿着钥匙又在门锁上试了几次,门锁顺滑,没有问题。

张娜连连道谢,拿出手机就要给老李付款,可是她心里开始嘀咕,突然对老李说到: “师傅,你这开锁就花了10秒,这50也挣得太容易了点!”

老李一听,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说自己开锁这么多年,全靠吃的这门技术。

至于开锁时间短,手法纯熟,那可是多少年积累出的经验,并不是一下就能这么老练。

老李说完,看张娜还是不想给钱,他又继续: “咱可是说好的50,一分都不能少,我靠手艺吃饭,速度快也是我的本事。”

张娜越发觉得,自己被宰,老李这是趁火打劫索要高价!

她一咬牙告诉老李,我给你10块,你行了就行,不行拉倒!

老李瞪大了眼睛,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客户,你开啥玩笑,我上门服务,10块钱还不够油钱!

张娜就不肯给,不要拉倒,反正门已经开了,你随意吧!

老李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一把抓起钥匙,狠狠地扔回了张女士的屋里,然后“嘭”地一声,又把大门锁上。

张娜没想到老李会来这一手,顿时愣住,她看看紧闭的大门,心里开始有些后悔。

老李头转身就走,张娜急忙喊他: 那我再给加上20!

老李心里气鼓鼓的,遇见个无赖客人,真是晦气,白跑了一趟,也算长了个见识!

这就是开头那一幕,老李背着工具箱扬长而去,张娜喊他,他甩了一句:你去找别人吧!随后骑着摩托一溜烟离开。

张娜凌乱,站在大门口继续冻着……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张娜与老李之间通过电话沟通,已经就开锁服务及费用50元达成了口头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老李履行了开锁的义务,张娜则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费用。张娜因开锁时间短而拒绝支付全额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老李完成开锁服务后,张娜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支付约定的报酬50元。

张娜拒绝支付或只愿意支付部分费用的行为,构成了违约。老李有权依据此条文要求张娜支付全额费用。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老李的开锁费用是双方事先约定的,并非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

张娜因主观认为开锁时间短而觉得价格高,从而拒绝支付全额费用,这并不构成老李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相反,张娜的行为是对已达成协议的违约,老李选择离开并拒绝继续为张娜服务,是他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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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榴莲

榴莲

10
2025-02-11 00:53

真想不通……困的时间短了还觉得不平衡[哭笑不得]

午夜游民

午夜游民

少看一些八卦,多看一些世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