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元年,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京城大牢内犯人皆盼重获自由。然而,有一名唤张五的犯人,却执意不愿离开监狱。张五原为山东人,携妻儿赴京开小饭馆,因饭菜致人死命被判绞刑缓期。十年牢狱生活,张五竟成狱中“老大”,收取新犯“保护费”,狱卒亦受其贿赂,对其行为视而不见。其妻则借此机会,年收上千两银子,日子颇为滋润。
光绪元年大赦,众犯皆喜,唯独张五留恋狱中“特殊待遇”,拒不出狱。狱卒无奈,只得强行将其“请”出。张五出狱后,发现外界生活远不及狱中,遂心生再回监狱之念。一年后,邻里纠纷,张五主动介入,冒充犯人,重返牢房。
此后十几年,张五在狱中继续其“老大”生涯,赚得盆满钵满。两口子在京城购房置地,为儿娶媳,生活美满。至光绪十六年,光绪帝大婚,再次大赦,张五终得出狱。但此次朝廷有令,外地人犯事后赦免须回原籍,不得再返京城。张五无奈,只得携家带口返回山东老家。
此时,张五一家已积攒万余两银子。回乡后,他们购房置地,成为村里富户。晚清时期,朝廷腐败,管理松懈,张五此类狱中“奇才”,虽看似荒诞,实则并不罕见。张五的故事,成为一段奇特的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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