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早晨6点在小区晨跑后,站在楼下休息,一老头过来跟她搭讪,问她多少钱一次?玩 不玩?女子气的不轻,怒斥老头:你啥意思?我站在这里关你啥事?老头却说:你一个人站路边不就是等男的过来问你价钱?女子愤怒的叫来保安,老头却反咬一口,说女子勾搭他不成恼羞成怒,老头接下来的举动,给女子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叶女士有晨跑的习惯,但因为起的太早,天还乌漆麻黑,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她就在小区跑步。 正好她锻炼那个时间,业主大多数都没起床,跑起来也不用躲人,畅通无阻。 1月6日早晨6点左右,别人可能还在梦乡,叶女士都已经一口气跑了3圈了,她站在楼下路边休息,准备再跑2圈然后上楼。 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头,开门见山的问叶女士:“你多少钱一 晚?玩 不玩?做 不做?” 开始,叶女士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老头话里的意思后,顿时怒火中烧,她怒斥老头:你这话啥意思?我站在这里关你啥事? 老头被怼,没知趣的离开,反而火冒三丈,开始对叶女士言语攻击:“你一个人站路边不就是等男的过来问你价钱?” 面对这么侮辱人的话,叶女士气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她就是跑累了,站在那里歇个脚,穿的是运动服,衣着很正常,而且既没说话,也没任何动作,她不知道为啥老头把她看成那种人,对她大放厥词,污言秽语。 叶女士直接叫来保安,她本以为保安来了,老头就能乖乖离开,但她太低谷老头了。 面对2个保安老头竟然倒打一耙,反咬一口,说叶女士勾搭他不成,就对他恼羞成怒,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更是想趁机揩油,老头竟然对叶女士大打出手。 而且,他专门挑隐私部位打,把叶女士的胸部打的淤青,脚踹她下身,牙都打掉了,导致她脑震荡。 而老头一口咬定,他没说过那样的话,他说的是方言,是叶女士没听懂,误解了他的意思,还义正言辞的质问叶女士:你站在这里做什么?到处问人家要不要?谁跟你玩了? 最终,保安报了警,老头被带走了。 叶女士被120拉去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她身体的伤痊愈了,但这件事带给她内心和精神的伤害,却跟随她一辈子。 叶女士不敢出门,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她甚至常常在噩梦中惊醒。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老头对叶女士进行了言语上的侮辱和攻击,这些言论构成了侮辱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老头构成侮辱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老头对叶女士进行了身体攻击,导致其胸部淤青、下身受伤、牙齿掉落并造成脑震荡,这些伤害行为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老头构成故意伤害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 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 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老头在公共场所对叶女士进行言语侮辱和诽谤,并实施了暴力行为,干扰了叶女士的正常生活,即使其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老头对叶女士的行为涉嫌侮辱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叶女士有权依法追究老头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应的赔偿。同时,也提醒女性在面对类似骚 扰和攻击时,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法治进行时) 万能生活指南
抚养权归属终于尘埃落定。汪小菲正式获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七百多趟台北往返飞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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