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男子夜里去按摩店消费。他喝了一斤多白酒,醉倒在按摩店里。 这一睡就到了后半夜,他起来拔掉按摩店的监控摄像头。偷窃了按摩店的一万多块钱现金。 第二天早晨,按摩店老板发现自己的一万多现金不翼而飞了,监控也被人扒除,便立即报警。 警察排查了所有的按摩店的顾客,很轻易的就找到了男子。男子还没来得及将赃款转移,就被警察搜出来了。 男子不承认自己盗窃,他说他喝醉了,不清楚这一万多块钱,是怎么来到自己口袋的。 尽管男子巧舌如簧,但警察还是将他带到派出所里,刑事拘留,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假如男子不曾偷盗,那他为什么要拔掉摄像头?一万多现金难道是别人装在他口袋里,栽赃陷害他的吗? 谁会这么做呢?他与按摩店老板无冤无仇,老板有理由陷害一个大主顾吗?这样做不是自毁前程吗?老板不至于这么傻吧! 退一步讲,男子作案的时候,头脑还在懵懂无知的状态,还是已经恢复如初了呢?如果真如男子所言,他在神志混沌的时候作案,法律会不会对他网开一面,或者从轻发落呢?
湖北,一男子酒后去按摩店消费,他意识模糊,放松后倒头就睡,第二天发现自己钱非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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