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村庄近20亩小麦青苗被损坏。经了解,是两名司机开着机械车故意为之。受害村民表示不认识这两名司机,也未曾与他们结怨。后来得知,专业机构检测认定这片土地镉超标,禁止栽种农作物。但由于村里的工作人员处理此事的方式不当,相关人员已被停职。
素材来源于:第一财经。
李先生是一位勤劳肯干的农民,他种植了许多小麦苗。为了确保麦苗不受损害,他每天都会按时去巡逻,查看是否有动物侵害麦苗。
一天,李先生吃过早饭便前往自己的麦田。远远地,他看到麦田里有两个庞然大物在移动,于是赶紧跑过去一探究竟。
到了近前,他才看清是两辆机械车在麦田里来回穿梭,显然是在破坏麦苗。他一边大声呵斥:“你们在干嘛?赶紧停下!”一边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取证。
两位司机看到李先生赶来,生怕遭到殴打,直接弃车逃跑了。这时,另一位村民也闻讯赶来。这片土地大约有20亩,是李先生和这位村民的麦苗。两人看着被损坏的麦苗,惊慌失措又无比沮丧,差点哭了出来。
他们走到一起,互相询问是否认识那两个司机,两人均表示不认识,也觉得不可能和对方有过节,于是赶紧报了警。
调查后才得知事情的缘由。原来,这片土地经专业人士检测分析,镉含量超标。如果种植农作物,会对人体有害,因此村里要求这片土地不能再种植。李先生和另一位村民却觉得土地荒废可惜,没有听从村干部的要求,还是种下了小麦苗。村干部多次与他们协商无果,最终无奈采取了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毁坏了麦苗。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有人认为,既然村干部已经说明土地镉超标,种出的农作物不能食用,无论是自己吃还是卖给他人都不行,所以应该支持村干部的做法。
但也有人觉得,村民种植近20亩小麦,成本高昂,不能说破坏就破坏,这笔费用应该给予赔偿。
还有人表示,这两位村民不服管理,执意栽种小麦苗,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否则以后干部的工作难以开展。
现在相关领导已出面解决,先将涉事人员停职。至于这片土地的麦苗是否会得到赔偿,或者村民违背栽种禁令是否会受到处罚,都还需等待后续公告。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土地的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但也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义务。
在土地镉超标的情况下,村民种植小麦可能违反了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因为种植食用农作物可能会对人体有害,造成潜在的公共健康风险。
如果已经明确告知土地镉超标并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村民仍坚持种植,可能涉嫌不配合基于公共利益和土地管理等合法目的所下达的指令。
2、村干部找人毁坏青苗,若达到一定的财物损失标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毁坏青苗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破坏生产经营三次及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都可能构成犯罪。
3、村干部有维护村庄土地合理利用和村民利益等职责,但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合法程序。
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未与村民充分协商或未给予合理补偿等,就直接采取毁坏青苗的方式,属于工作方式不当,超出了其合法权限范围,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0xxx70
支持毁掉,不给赔偿。
七八叉
毁的好
qzuser
土地有毒?我看是有鬼吧!就算是土地有毒,耕种时为什么不阻止?为啥长了半年了才想着毁掉?即使是依法销毁,也不能半夜偷着去销毁吧?肯定是有鬼[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