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早上七点多,上海闵行区一老旧居民小区83号楼下,工人挖煤气管道时,挖出个腐烂编织袋,里面滚出白骨化的骷髅人头和骨头,当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又在不远处挖出装有白骨的编织袋,经法医确认,这是一具被肢解的35岁左右、身高1.6米左右的女性完整人体骨骼,死亡时间至少15年以上,消息震惊众人。 小区由村庄改建,居民众多。警方排查时,有人提供线索,16年前37岁、已是11岁孩子妈妈的陈凤珍突然失踪,其特征与无名白骨相似。陈凤珍丈夫回忆,1992年7月22日陈凤珍下班后托付孩子给朋友,称和小姐妹旅游三天回来,当时他在外地出差,两天后回家询问小姐妹,发现陈凤珍说法不一,行踪可疑。 陈凤珍失踪后家人寻找并报警,但警方毫无头绪。一个多月后,村里传言指向同厂同事兼邻居陈贺,原因有三:有人见陈凤珍和陈贺单独相处;陈贺原本与陈家关系好,出事却躲着陈家;陈贺老婆戴着和陈凤珍出门时一样的项链,陈贺称是从别人那里买的。陈凤珍丈夫找陈贺询问,遭其强硬否认和威胁,陈家希望警方调查陈贺,因无证据被拒,案件成无头悬案。 警方调查陈凤珍失踪案时,采集其父亲和儿子血液,与白骨DNA比对,确认尸骨就是陈凤珍,陈家人悲痛万分,一个月后,其81岁老父亲因无法接受事实跳楼自杀。 警方找到陈贺,他承认罪行,称自己刑满出狱后与老婆关系紧张,陈凤珍常来劝架,两人成地下情人,后陈凤珍逼他离婚,否则告他强奸,他愤怒之下,两人外出散心时发生冲突,失手杀死陈凤珍,在自家浴缸分尸,趁夜埋尸。但陈家人不相信,陈凤珍丈夫称夫妻感情好,经济条件优,陈凤珍没理由与陈贺发展地下情。陈凤珍小姐妹证实两人有经济纠纷,陈贺曾吹牛能调动工作,陈凤珍托他办事还借过钱,陈家人认为陈贺是因被催还钱才杀人。 2009年8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无论陈贺杀人动机如何,都无法掩盖其杀人事实,且16年未自首,主观恶性大,判处陈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70万元。
在上海办事为什么大家不愿意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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