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也能捞钱?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不敢想的。
据媒体报道,江西省会昌县看守所辅警刘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2月11日在当地法院开庭,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他先后收受在押人员亲友向某等24人钱款共计10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在押人员夹带食品、信、照片等违禁品进监室125次。
刘某生于1996年,以辅警身份在交警部门和看守所工作过,系主动投案。按媒体报道数据,刘某收了10万多元,带了125次违禁品,平均带一次的“报酬”是800到1000元。
大家都知道,看守所里关押的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或者已判决的短刑期服刑人员。在一个24小时监控无死角的地方,一个辅警,能帮在押人员带点吃的,带个小纸条啥的,估计也是偷偷摸摸,不敢明目张胆,很奇怪咋就干了100多次没有被拍到,没有被发现呢?
要不是刘某主动投案交代了这些细节,估计很多人根本想不到看守所里还能这么操作。夹带食品,说明当地看守所伙食差,在押人员吃不饱。夹带信、照片等物品,那就很可能造成在押人员串供,或者庭审时翻供的严重后果啊,估计刘某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会被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