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2010 年大学毕业后的张玲,在当时男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钟某。钟某称在长沙有人脉,能给她介绍高薪工作,让张玲带齐证件到桃源县漆河镇与其会合。
案件经过 拘禁侵犯:2010 年 1 月 22 日,张玲前往钟某位于桃源县漆河镇碌厂桥村的家,会合后即被钟某关在二楼杂物间,并遭强行发生性关系。此后张玲被长期拘禁并多次被侵犯,还意外怀孕。钟某表示张玲生下男孩就放她走。2010 年 10 月,张玲在山里板房产下一女,但未被放走。 出现转机:2014 年,张玲试图借向母亲要钱求救,但钟某谨慎未让她与母亲见面。同年,钟某女婿鲁宁意外发现张玲并斥责该行为。10 月,钟某将张玲带到桃源县热市镇,以介绍 “香客” 名义把她安置给 63 岁的 “庙主” 薛丹。三天后钟某欲带走张玲,经张玲哀求,薛丹借钱给钟某,留住了张玲,钟某此后很少再来。
家人重聚:2018 年,张玲和薛丹的大儿子成为夫妻,并育有一子。2024 年 4 月,张玲到镇上派出所给儿子办户口录入信息,4 月 15 日,民警比对 “失踪人口” 信息发现张玲,警察确认其身份。16 日,在桃源县公安局和妇联组织下,张玲与家人于派出所重聚。
案件处置:2024 年 4 月 25 日,桃源县警方将此立为刑事案件。钟某及其妻女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因过追诉期未被起诉。5 月 28 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钟某。10 月 15 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钟某犯强奸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