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江某莲求助捐钱涉嫌诈骗与事实不符:经查,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江某莲通过上述四个渠道共收到"捐助"款项34815笔、人民币354.78万元。2017年11月16日至今,其上述银行卡和支付宝、微信三个渠道共收到"捐助"款项5363笔、人民币57.05万元。2017年3月以来,江某莲往返日本参与诉讼及处理女儿江某后事等支出人民币122万余元,法律服务费用支出人民币153.64万元,向社会捐赠人民币89.73万元。
根据核查情况,江某莲在其女儿遇害后多次赴日本参与诉讼。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其以赴日本打官司为由在网上发起求助捐款,没有虚构求助信息、隐瞒真相。2017年11月15日发表不再接受捐款的声明后,其收到的相关款项属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