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评4岁网红陷摆拍争议 : 孩子不该被当作流量提款机 】据媒体报道,近日,拥有2000多万粉丝的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账号发布了一条被绊倒的视频,被质疑家长为了流量故意摆拍。此外,网上还有其“拍摄时手被冻得通红”“尚未入学幼儿园”等细节,也引发争议。15日,铜仁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网传信息,属地正在核实了解。玉屏县妇联工作人员也表示,会联动辖区相关部门一起去了解核实情况,尽快作出答复。
瑶瑶的母亲对媒体表示,她前两天拍视频记录孩子间的生活趣事,她跟侄子说,和妹妹轻轻地玩一下,随后侄子用脚绊倒了瑶瑶。她事后查看瑶瑶没受伤,她接受网友批评,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瑶瑶的情况。
目前,“瑶一瑶小肉包”短视频账号主页的商品橱窗已全部清空。其另一平台账号曾发文回应质疑,文中提到:“我一直觉得小朋友摔摔打打才能长得更皮实。如果我真的为了挣钱连孩子身心都不顾了,我一定会比现在挣得多十倍,但是从中衍生出来很多恶意造谣请立即停止。”
有媒体注意到,“瑶一瑶”因可爱搞怪的表情包而走红网络,其账号今年2月共计开播11场,最高观看人数77.7万,并未进行直播带货,但会在短视频中植入广告产品。
截至2月14日,“瑶一瑶”橱窗内一共上架了30件商品,跟买人数显示4.2万;近三个月共发布6条话题标签直接带有品牌广告的视频。媒体搜索第三方平台报价并计算,“瑶一瑶小肉包”近三个月广告收入或超240万元。
今年年初,浙江宣传曾撰文《儿童成“网红”孰对孰错》指出,家长适度“晒娃”,分享孩子日常生活,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倘若过度“晒娃”,一味利用孩子牟利,甚至给孩子的身心造成危害,则必须加以治理。
儿童成为网红,从短期来看,或许带来了一些流量价值,但从长期来看,模糊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的边界,导致部分孩子受到低俗内容的侵害,面临隐私曝光、网络暴力等诸多风险,理应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合力加以解决。
事实上,法律目前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短视频的主角或者参与者。但儿童出演带货短视频,是否应当参照广告管理?
根据现行《广告法》,未满10岁的儿童不能代言广告。若按此执行,虽然会对不少短视频创作带来影响,却能更大程度地尊重未成年人的心智特征和合法权益,也避免儿童被过度商业化利用。
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则是被明令禁止的行为。去年12月,官方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也点名部分账号炮制所谓“网红儿童”,违规引流牟利。
儿童,终究是法律上的“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等理当得到更严格的保护,而父母是主体责任人。
期待这次事件之后,相关短视频创作者,特别是那些“小网红”的父母,要对孩子多一些保护和关爱,不能让孩子透支童年、沦为流量的道具。(综合极目新闻、九派新闻、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