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结婚,给女方138万彩礼,转账110万,给现金28万,一斤黄金,一个钻戒。不曾想,婚后女方却以各种理由不肯过夫妻生活。还说他不配。男子起诉到法院,女方在法庭上说对他还有感情,法院不准二人离婚。但是一出法院,男子就联系不上女方了。网友:名义上是结婚了。现实是名存实亡,无夫妻生活结果是骗婚行为,应赔偿男方所有损失。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两年前,阿杰和阿英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见面了。二人同岁,都在外边打工,过年回来时被父母催婚。
当时,两个年轻人都没当回事。他们虽然加了微信,却没有私下见面。
过完年,二人都回到打工地继续上班。很少联系。
打工人的生活是一成不变的,每天上班下班,放假时跟工友们出去玩。
阿杰的单身生活过得不亦乐乎。可把他爸妈急得不轻。一再催促他多跟阿英联系。但阿杰却不以为然。
快过年时,阿英忽然一反常态,主动跟阿杰聊天。
阿杰对阿英印象不错,看到阿英主动,很高兴。
两个月后,二人回家举办了婚礼。
阿杰家给阿英138万彩礼,一斤黄金,一个钻戒。
这138万彩礼,其中110万是阿杰母亲直接转账,28万是给的现金。
新婚当晚,阿杰想入洞房,阿英却说她没准备好。阿杰觉得女孩子害羞,多给她点时间也好。
但一天过去了,一星期过去了,阿英依旧没准备好。
半年后,阿杰再次提出同房,阿英不但拒绝,还说他不配。
阿杰感到寒心,既然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为何要收高额彩礼?
要知道,那一百多万,可是父母一生积蓄,外加问亲朋好友借的钱才凑够的。
就在他烦闷之时,阿英又给他发来信息,说两人性格不合,让他别跟大人说,他俩偷偷去办离婚。
阿杰不干,这些钱都是父母的血汗钱,阿英要偷偷离婚是几个意思?
阿杰虽然生气,但他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阿英婚后坚决不跟自己同房,自己也没必要勉强。
于是准备离婚。
但他没想到,阿英在法庭上,说对他还有感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阿杰和阿英刚刚结婚,阿英明确表示两人还有感情。二人既然还有感情,就应该珍惜。
法院不准他们离婚。
阿杰看到阿英在法庭上那么说,以为她回心转意。可没想到,出了法院门,他就联系不上阿英了。
阿杰很懊恼,他家给阿英家128万彩礼,有110万是转账的,有证据。但另外28万是现金,没有证据。不知能否要回?
对此,有人说:既然不想跟人家结婚,那就不要收人家彩礼。阿英收了那么多彩礼,却不肯跟阿杰同房,摆明了是骗婚。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阿杰是否能要回他的彩礼?
1、阿英家索要138万高额彩礼,违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男女结婚,男方支付彩礼,是对新娘的重视,也是对小家庭未来的帮扶。
但是,阿杰家借钱138万当彩礼,已经是高额彩礼。
阿英家索要这么多彩礼,明显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2、阿杰家能否要回他家的彩礼?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使用情况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具体到本案中,阿杰和阿英结婚时间短,而且阿杰家支付的是天价彩礼。
阿杰家为这些彩礼借下外债,本是想让儿子儿媳好好过日子,可阿英却不肯同房。
阿英存在过错。
因此,如果阿杰起诉回他彩礼,法院会支持他的。
3、阿英一家是否构成骗婚?
阿英家索要138万彩礼,事后却不肯跟人家好好过日子,甚至连同房都不愿意。
这件事,要么是阿英不愿意,是父母勉强他。如果是父母勉强她,那不属于骗婚。
如果阿英之前愿意,之后又作出那种行为,那就值得深思了。
至于是否构成骗婚,要看具体证据。
4、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想携手同行,而非一方举债累累娶天价新娘。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两个人要有契合的三观,要有爱的基础。
有爱作为基础,他们才能在以后的人生中互相扶持,同甘共苦。
如果阿英真心爱阿杰,她一定不舍得他家借钱出天价彩礼。
其实,当阿英家索要138万彩礼时,阿杰杰就该警醒了。
婚姻是两个人的携手并进,而非一方无底线了索取和压榨。你认为呢?
(信源:2025年2月15日椒点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