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多次通过拨打 110 报警电话、向警方举报以及向当地政府举报举证等多种正规途径,如实反映自身遭遇的情况。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与公安部门在此事件中严重渎职失职,他们既未能及时为受害人提供应有的保护,使受害人陷入危险境地;也没有依法对犯罪分子采取严厉惩处措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最终,悲剧发生,受害人不幸被杀。
这样的结果让人难以接受,党和政府一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上级公安局也肩负着监督与指导的责任。在此类关乎民众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上,他们有必要给死者家属一个诚恳且合理的交代,同时也应当向社会大众作出清晰说明,以彰显法治的公正与威严,回应公众对正义的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