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重庆燃气事件”:不要每次都以道歉收场 我也奇怪,这么大的事儿不是犯罪吗?仅仅道歉就完了?那确实如人民日报文章中说的那样,“这样的道歉太廉价了!” 如果做了这么可恶的事,仅仅是道歉,那人民群众也太好应付了吧? 如果道歉能解决问题,这适用于普通老百姓吗? 如果道歉能解决问题,要法律法规干什么? 所以这件事不能仅仅是道歉就结束了,必须要处理相关的责任人,以儆效尤,否则,如果仅仅是道歉这件事,就算完了以后,谁也不敢保证此类事不会再发生。 毕竟道歉对这些人来说,没有一丁点的处罚,既然没有处罚,人家还怕什么? 相比于犯错后获取的巨大利益,道歉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这就是人性! 而人民日报都发文了,但如果人民日报的热评最终都是以不了了之收场,那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朋友去了一趟台湾,呆了半个月,了解当地的真实生活,简直是颠覆了我的三观。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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