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在物流公司当搬运工两个半月后,老板却因自己计算的工资数额与男子计算的有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2-17 11:26:21

陕西,男子在物流公司当搬运工两个半月后,老板却因自己计算的工资数额与男子计算的有200元出入,拒付全部工资。男子索要无果后,在老板办公室喝农药致死。案发后男子的弟弟以唯一继承人身份告上法庭。可一审却因前妻育有一个与男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其户口还没迁走且离婚协议书写着是“女儿”而认定弟弟不是继承人并驳回诉求。弟弟提出上诉后,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并指定审理此案。

(来源:陕西西安未央区法院)

男子周某因从小父母双亡,与弟弟周先生相依为命。周某因小时候要照顾弟弟,从小辍学。弟弟毕业参加工作后,周某才登记结婚。婚后周某与妻子育有一个女儿。

周某本以为苦尽甘来。可女儿几岁大时,周某却发现女儿不是其亲生的。

得知真相后,周某与妻子调解离婚。二人离婚时签订了协议书,并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

周某离婚后因没有文化,只能到某物流公司当搬运工,靠体力劳动维持生计。

按照周某与老板武某事前的口头约定,周某是属于临时工,有活干时才来上班,没活干时公司不发资、工资按日计算,但也是每个月底才发一次。

周某一共工作了2个半月,最后结算时,公司认为还有1700元工资未结、但周某认为还有1900元。即相差200元。

武某认为,如果周某不愿意在1700元的结账单上签名,那么这1700元就先不给。

但周某不同意并坚持要以1900元结算。

事发当天上午9时许,周某到公司讨要工资,但武某还是坚持要以1700元结算。直到中午12时下班,周某也没拿到工资。

14时许,周某身上带着农药再次回到公司索要工资。可武某还是不愿意给。

周某一气之下,来到武某的办公室喝下提前准备好的农药,准备以死抗争。

武某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施救。周某被送医抢救后,中途曾转过一次院。但还是于次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证实医院诊断为,急性有机磷中毒;排除外界暴力致死的可能性;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

弟弟周先生得知哥哥仅仅是为了200元而自杀死亡后,悲愤不已,但其认为,都是武某造成的。为了给哥哥讨要说法,周先生以其是唯一继承人为由,告上法庭。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武某认为:

周某户口本上登记有一女小周(离婚后小周户口还没迁走)。因此,周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小周。周先生是周某弟弟,属第二继承人,其并非本案主体适格。

一审认为:

虽然亲子鉴定报告证实小周与周某没有血缘关系,但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确认小周系周某的女儿且户口本上也记载是父女关系。因此,周先生作为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即一审驳回周先生的起诉。

周先生提出上诉后。二审认为:

民法典第1181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周先生系周某的弟弟,周某死亡后,周先生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并无不当,即周先生在本案中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据此,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并指令审理。

物流公司辩称:

其与武某之间只是租赁合同关系,与周某并无劳动关系,且对于武某雇佣周某一事并不知情,故,其不是本案赔偿的主体。

武某辩称:

第一,其计算工资是1700元、周某计算是1900元,两者相差200元,其表示只要双方对上账后就支付工资,并未拖欠 。

第二,周先生证实周某是因女儿并非亲生而离婚的,不排除周某自杀的原因是离婚。

第三,公安机关证实周某是自杀身亡,与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四,其发生后已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协助施救,其已尽到积极施救义务。

故,其不应对周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

首先,周某按约定为武某提供劳务,武某有支付劳务费的义务,暂且不论200元差额是否计算错误。武某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周某全部劳动所得,其行为就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周某与武某因工资结算及给付发生纠纷后,自行喝农药死亡。虽然双方产生的纠纷并不必然导致周某死亡的后果,但该纠纷是周某死亡的诱因,且武某存在过错。

因此,武某应当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公司与周某无事实及法律关系存在,且在该事件中未有过错,周先生请求公司也承担责任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

最后,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遇到纠纷应当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因此,周某应当要对其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酌定武某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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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big263

big263

4
2025-02-18 01:40

应该灌老板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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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