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必须要做的事: 预付款方面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

濮铭评趣这个事 2025-02-17 17:50:49

建筑工程中必须要做的事: 预付款方面 -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 对于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提供预付款保函后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核实并签发支付证书,并在7天内支付预付款。 垫资方面 -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进度款方面 -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项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在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 竣工结算款方面 -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并在签发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结算款。 - 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后逾期未核实或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催告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 其他方面 - 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等,要依法进行招标。 -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建设资金应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合同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建设资金应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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