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消息很痛心,因为这个老人在被杀害之前多次报警,但仍然没有受到应有的生命保护。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来共同深入思考,即在公民向公安机关通报尤其是多次通报自身遭受生命威胁并申请生命保护的情况下仍然被杀害:公安机关都负有哪些直接和间接的责任?除了公民起诉追责之外,还有哪些追责的主体和途径?回顾以往,这些方面落实的怎么样,为什么?
看了这个消息很痛心,因为这个老人在被杀害之前多次报警,但仍然没有受到应有的生命保
小秦生活
2025-02-18 1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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