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朝代的选官制度

昭华历史啊 2025-02-19 11:49:08
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夏、商、周三代(尤其是西周)官职和禄位都是世袭,官职禄位都是在贵族内部世袭传承,选官和任官主要依据血缘关系,而非个人能力或功绩。贵族垄断政治权力,平民和庶人几乎没有机会。 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为主,举荐制、自荐制、客卿制、军功爵制多种方式并存为辅。各国为了富国强兵纷纷改革选官方式,从血缘转向才能和功绩,平民和士人从此有机会进入统治阶层,打破了贵族垄断。 秦朝:军功爵制为核心,辅以荐举制和法律考试。秦朝统一六国后继续沿用原军功爵制度,选官权集中在中央,彻底废除世卿世禄制。 汉朝:察举制和征辟制为核心,辅以太学选官制、任子制、赀选制、军功爵制。汉朝以儒家思想治国,注重道德和才能、孝顺和廉洁。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为主,沿用察举制、征辟制等传统方式为辅。通过州、郡设立大、小中正官根据士人家世、道德、才能评定人才等级授官,是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 隋唐:科举制。隋朝创立,唐朝完善。隋文帝杨坚开始以考试取士,隋炀帝杨广在607年正式设立进士科,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确立科举选官制度。武则天时期新设武举制度。 宋朝:科举制。开始有常科、制科和武举三科,考试等级增加了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形成了由各州举行的解试、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省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级别考试三级考试体系。录取范围较宽,还有特奏名制度。 元朝:世袭恩荫、纳粟入仕、循胥吏制度、国子学制度、科举制。蒙古取代宋朝初期,沿用蒙古贵族的主要依赖世袭恩荫、纳粟入仕、循胥吏制度和国子学教育等;1238年元太宗窝阔台曾听从耶律楚材建议设有戊戌选试制度。科举制度直到1311年元仁宗才正式恢复。 明朝:科举制。确立以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为题要求考生按照固定的格式写作)为核心考试内容,注重文学和经学强调对儒家经典的掌握和理解。 清朝:科举制。更加重视八股文的写作,八股文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文体;除常规乡试、会试、殿试外,还增加磨勘试卷和复试等环节;逢国家喜庆大典时,在正科之外另开乡试、会试的恩科,为更多考生提供参加考试机会。同时有捐纳制,允许通过捐钱获得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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