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辞退一名部门觉得比较“水”的试用期员工,但是考虑到试用期辞退也要按照n+1的补偿时,hr总监:你们脑子都怎么想的呀,拿“不符合录用条件”去卡! 相信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试用期辞退也要给n+1?当然这个不绝对,因为在员工没有严重的违法乱纪等行为时,公司想要以“能力不胜任”来实现0赔偿辞退员工,能做到的企业真的是凤毛麟角... 具体来说,公司说员工不胜任,那么首先公司要拿出明确的胜任标准来,而且明确告知员工,而后有实实在在的考核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达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要对员工进行再培训或者调岗,在培训或调岗也要有明文记录,再培训或调岗后再次进行考核,员工还是不合格,才可以不胜任来解决劳动合同... 这一番操作,试问哪家公司做得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部门觉得员工“水”,我们要辞退也要给补偿的原因,因为我们的考核都是拍脑袋的,算不得有效证据呀 但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一样了,只要录用条件里明确了那些因素是录用条件,常见的有学历、技能证书等客观条件,公司你也可以把员工工作态度、纪律意识、团队精神等要素列入录用条件的范围内... 当员工出现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公司就可以直接0赔偿解除试用了...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录用条件也要提前告知员工本人的! 这就是同样是解除试用,不胜任和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大的差别,大家懂了吗
这是我见过最牛的解决医闹的办法看到一个医护人员发帖说,她们医院的保卫科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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