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34亿,彭国甫当庭认罪!】
2025年2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彭国甫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国甫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国甫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1月10日消息,彭国甫被查;2024年7月7日消息,彭国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彭国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宣扬个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政绩观扭曲,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结交政治骗子,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中搞虚假整改,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道德沦丧,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国甫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彭国甫生于1963年1月,1984年从湘潭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湘潭大学哲学系副主任、校长助理、校党委副书记等职,2002年出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1996年至1998年,时任湘潭大学校长助理的彭国甫挂职任怀化市溆浦县委副书记。
2008年,彭国甫调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
2011年,他任湖南省科技厅厅长,2014年调任怀化市委书记。其间,于2018年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继续兼任怀化市委书记。2021年1月,彭国甫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1年3月卸任怀化市委书记。
(来源:政事儿、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