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hr,最头疼的就是和有法律背景或者家人有法律从业经历的员工谈辞退了。因为

人事自有劳动说 2025-02-22 08:32:37

作为一个hr,最头疼的就是和有法律背景或者家人有法律从业经历的员工谈辞退了。因为我们跟员工谈辞退最常用的两个说辞:一是“合同订立情形发生重大变化,组织架构调整等”,二是“公司经营困难,导致裁员”,给了n或者n+1的补偿金,一般员工也就接受了,但是对于开头所列的两种员工,就没这么简单了... 对于这样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奔着2n的补偿才能解决的,关键是人家还是对的。今天我们就先说说为什么公司拿“合同订立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来裁员,理论上是要给2n的! 首先来说,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确实有“合同订立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是,这句话的完整表述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怎么理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其实就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行! 而很多公司所谓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外乎是公司随便找的一个借口,或者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做出的经营改进,并未是“无法预见的变化”(比如说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所以这并不是劳动法描述的的情形! 这里面的差别,你说咱不是干这行或者有相关的法律背景,谁会关注这个?!公司就是利用这种信息差来忽悠员工的! 我找你谈,你同意了,这就是协商一致解除;你要是不同意,我硬解除,又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形,可不就涉及违法吗?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会看到公司给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会是“协商一致”,而不是什么“合同订立客观情形发生变化”的原因了。现在大家能懂了吧[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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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翼宇飞

展翼宇飞

1
2025-02-22 10:01

一般都是,你丫工作有问题

人事自有劳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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