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公司法混搭婚姻法的操作,直接把大S"经济独立"的声明锤成泡沫。台媒镜头前反复特写的公章,让当年喊话"两亿债务"的爆料人连夜删帖。吃瓜群众这才发现,原来商业大佬离婚都是带律师团出战的。
具俊晔的奢华日常更是火上浇油!住在汪小菲资产名录里的豪宅,从司机、管家到每日采购全都走公账报销,网友戏称这是"顶级软饭硬吃指南"。眼尖的会计专业粉丝扒出流水中赫然出现的松露快递费,连韩国综艺都内涵他"住在故宫级宿舍"。黄春梅至今保持沉默,倒是离婚律师们集体亢奋——公司法64条突然成热搜词条。
这波证据链砸下来,舆论风向彻底调头。当初心疼大S的网友开始组团@汪小菲:"快去把价值200万的床垫扛回来!"更刺激的是,知情人透露汪小菲公司正在收集名誉侵权证据,台媒镜头里已经出现律师函的特写。这场离婚连续剧播了600多天,主演们还在疯狂加戏,围观群众手里的瓜都不够吃了。就想问问:民法典第1062条和公司法第三章,到底哪种才是娱乐圈离婚的正确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