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0时至3月12日24时期间,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2025年3月1日0时至3月12日24时期间,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
天津老张啊
2025-02-27 17: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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