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一名15岁女学生入学后,其胳膊上的纹身被老师发现。随后,学校当场做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的决定。没想到女生对此十分恼怒,竟然要求学校赔偿15万精神损失费,而校方态度坚决,丝毫不肯让步。
2021年9月,一名15岁女孩小丽(化名)兴奋地迎接她的入学生活。她顺利考入了长沙某职业技术学校,准备开启全新的学业旅程。成绩优秀,未来一片光明。
开学的第一天,学校举行了军训,所有新生都穿上了短袖。就在这时,负责军训的老师无意中发现小丽手臂上有一处纹身。
这位老师认为,纹身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并立刻将这一情况上报校方。校方在没有进一步讨论的情况下,迅速做出了开除学籍、拒绝其继续入学的决定。
这一决定如同晴天霹雳,直接打击了小丽和她的家人。小丽的父母无法理解,为什么仅凭一处纹身,学校就做出了如此严厉的处罚。
父母认为,孩子正处于青春期,难免会做出一些冲动的决定,学校本应给予改正的机会,而不是直接剥夺受教育的权利。于是,父亲决定前往学校,提出可以带孩子去除纹身,恢复她的学籍。
然而,学校依然坚持自己的立场,表示无论是否去除纹身,校方的决定不会改变。这时,小丽的父亲感到愤怒和无奈,他选择报警,希望借助警方的力量进行调解。
尽管警方介入并建议双方进行协商,但学校始终态度坚决,最终退还了小丽的学费,决定维持开除的处理。
在校方的决定面前,小丽的父母不甘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要求学校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请求法院判定学校的决定违法。
小丽的父亲认为,学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且在处理程序上存在问题,应当给予孩子恢复学籍的机会。
校方则坚称,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规定,不接受有纹身的学生,因此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校方还认为,这一行为属于学校的行政管理范畴,不应受到法律追究。
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学校确实有权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管理学生,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需要进一步考量。
法院认为,学校应当遵循程序正当性,包括保障学生的申辩权。在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时,学校应采取最小损害的方式,但学校未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法院判定校方的行为违法。
法院并未支持小丽父母的赔偿请求,认为学校的决定虽然违法,但未对小丽造成重大损害。最终,小丽未能如愿获得1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纹身作为个人的艺术表达,近年来在年轻人中愈加流行,但学校对纹身的严格限制却引发了对规则与自由、管理与个性之间的冲突的讨论。
东北烤地瓜
哪条法律规定学校或者工厂单位必须接收纹身的学生和员工?你去纹身是你的自由,我不要纹身的人也是我的自由。
用户87xxx86
我还是喜欢那个话,纹身的不一定是坏人,但是好人不会自己去纹身
猫咪
鼓掌!
WMX
那条法律规定不能纹身?又不是去读军校
过来看看 回复 03-03 10:51
有纹身拉低学校就业率,正常点的工作谁要有纹身的?
用户88xxx88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