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级法院的刑事法官同学说省高院通知她,她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被最高院核准死刑了,死刑裁定及死刑命令已经通过机要发出来了,让她接到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她说这个案件很长时间了,是一个被告人因为讨要债务而将被害人夫妇残忍杀害的案件,针对是否判处死刑,合议庭还是有分歧意见的,毕竟债务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因为讨要债务就肆无忌惮杀人,确实又太过残忍。 估计上级法院也是反复研究,有所考量,毕竟人命关天,所以迟迟未下结论,最终是权衡利弊,最终做出了核准死刑的决定。 友友们,你们认为呢???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很多贪了票子被抓进去的人,很少直接判“死刑”立即执行?一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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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21
欠债不还,天诛地灭,活着也是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