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婚礼当天,大屏幕突然跳出一张不雅照,女人裸着上半身,还是在酒店拍的,现场宾客600多人,全看到了,纷纷猜测是不是新娘?20秒后,婚庆公司的人立马关掉大屏幕,事后,女子和丈夫愤怒不已找到婚庆公司,不料,对方拒不道歉,还说是外包公司的责任,女子只好将两公司告上法院,判了!
2023年,林某和丈夫终于修成正果,二人步正式入了婚姻殿堂。
婚礼当天,来了很多宾客,有600多人,而林某公公的生意伙伴,也来了很多,都是来捧场的。
婚礼仪式开始不久后,大屏幕上播放着林某和丈夫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的记录,浪漫又唯美,惹的在场宾客不停地夸赞。
林某的心情也十分激动,她在红毯边上候场,等大屏幕播放完后,仪式就正式开始了。
让林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和丈夫的视频播放完之后,她正准备入场的时候,大屏幕上跳出一张不雅照,瞬间一片哗然。
林某看到那张照片,也不知是谁,照片上显示:一女人裸着上半身,在酒店床上,侧身拍的,画面很辣眼。
照片一出,犹如水中扔了炸弹,激起一片水花,也让林某瞬间懵了。
当时,宾客们也议论纷纷,还有人猜测照片上的女人,是不是新娘?
林某听到这样的议论,感觉被侮辱了,她是又气愤又憋屈。
其实,林某哪里知道这张照片是谁的,可是,现场宾客不知道咋回事,大屏幕之前播放的是林某和丈夫的视频,紧接着跳出一张这样的照片,很自然的被人误解,被人联想。
林某感觉一大盆脏水泼在自己身上了,更让她无可奈何的是,不知道怎么解释,真是有嘴说不清。
过了20多秒后,工作人员发现了,立马关掉了大屏幕。
婚礼仪式继续进行,可是,林某和丈夫的心情可想而知。
让林某崩溃的是,当天现场宾客有600多人,有三分之一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而剩下的400多人,都是公公的生意伙伴,这下造成的影响可大了。
婚礼之后,林某和丈夫非常气愤,直接去找婚庆公司,让他们给个说法。
然而,婚庆公司敷衍的态度又给他俩气个倒仰。
婚庆公司拿出一份合同,跟林某说,司仪、调音等业务都是外包出去的,要找就去找他们赔。
婚庆公司说,他们已经和外包公司解除了合作关系,这种不靠谱的公司,以后也不会合作了。
林某对这个回复很不满,质问婚庆公司,是不是要给个态度,道个歉?
婚庆公司则说:“跟我们没有关系啊,我们负责的婚礼流程很完美。”
林某和丈夫对婚庆公司的态度,气的火冒三丈,这态度就是推卸责任。
婚庆公司认为,他们将播放大屏幕包给了外包公司,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让林某去找外包公司。
婚庆公司能以外包出去为借口,推卸责任吗?
《民法典》第893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在此事件中,婚庆公司作为承揽人,负责整个婚礼的策划和执行,包括大屏幕播放等关键环节。
虽然,婚庆公司说把部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外包公司了,但是,婚庆公司也应该对第三方公司的工作成果负责。
因此,婚庆公司在这件事中,是应该承担管理责任的,他们应该保障婚礼流程正常进行。
林某和丈夫分析了一下,那张不雅照是怎么出现在大屏幕上的?
他们认为,那张不雅照应该是存在电脑的本地文件中,当浏览器播放完婚礼视频时,这个不雅照文件自动跳了出来,播放了出去。
夫妻俩商量后,将婚庆公司、外包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正式道歉,并赔偿。
外包公司愿意道歉,但是也强调他们是无心之过。
不过,婚庆公司不愿意道歉,觉得对公司名誉影响不好。
法院查明:
本来播放大屏的应该是婚庆公司,不过,婚庆公司认为这单赚钱少,算上现场布置,司仪、化妆、摄像等等才58999元,
所以,就派了一个工作人员去了林某的婚礼现场。
当时林某婚礼现场出事时,工作人员在外场忙活,才导致出现不雅照的事。
因为婚庆公司和外包公司衔接出现失误,给林某和丈夫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1000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最终,法院判决:婚庆公司、外包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各自以书面形式向林某以及林某丈夫道歉。
支付林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律师费8000元。
判决后,婚庆公司不服上诉,不知道为什么紧接着又撤诉了。
林某总算挽回了名誉损失,可是,这个影响也确实挺大的。
信源:潇湘晨报—2025-2-28《婚礼大屏幕上惊现他人不雅照,新人索赔,婚庆公司:不可能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