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一女子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带着助理分别检查了女子的乳腺和

槿论看社会 2025-03-01 23:56:46

河北秦皇岛,一女子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带着助理分别检查了女子的乳腺和生殖器,没有发现异常。万万没想到,女子竟以医生和助理侵犯隐私为由,向主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医院本打算补偿500元了事,可女子却提出要2万元精神损失费。在遭到拒绝后,女子果断将医院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王女士因为前几日身体一直感到不适,便独自前往医院检查身体。

接诊医生在听取王女士对自己身体异常的陈述后,给王女士开了张350元的乳腺和生殖器官的彩超单。之后,王女士进入彩超房,发现里面有医生和助理两个人。

医生的助理见王女士进来后,示意其在小床上躺好,然后撩起衣服、脱掉裤子。

随后助理开始对王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期间医生指导了助理该如何处理这类情况,要检查哪些地方,完全把王女士当成了小白鼠。

王女士对医生和助理的行为感到十分气愤,但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在检查完,提上裤子后,才与医生理论了起来,认为医生带着助理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可医生却表示这符合检查的流程,并没有问题。

王女士不相信医生说的,她出了门就来到咨询台,将医生给投诉了,随后又向主管部门投诉了医生的行为。

医院方得知情况后,为了避免事情闹大,同意补偿王女士500元。可王女士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要求医院退还350元的检查费,以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医院方没有同意,他们认为医生的行为没有过错,只是不想事情闹大而选择了补偿,既然王女士要狮子大开口 ,那就免谈了。

在索赔遭到拒绝后,王女士便将医院告上了法院。

王女士认为,自己只是去做个妇科检查,医生也没有提前告知拿自己当小白鼠教学。

既然如此,医生的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按照《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医院方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可医院方辩称,医生对王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花费的时间在12分钟左右是正常的,且操作流程都是符合规定,而为王女士检查的医生和助理都是女性,这不存在侵犯隐私的行为。

此外,医生带着助理一起给患者检查,这符合正常流程。

法院的意见是:

首先,王女士到医院检查身体,医生建议对其乳腺和生殖器官进行彩超检查,而这两个部分都涉及隐私部位。

王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这个情况有所认知并做好接受的准备。

其次,王女士认为女医生和女助理检查的时间过长。

但在女医生和女助理对王女士进行检查时,王女士并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而女医生和女助理为了查清王女士的身体情况,势必要仔细检查,所以12分钟的彩超检查时间尚在合理范围内。

再次,王女士认为医生和助理把自己当成了小白鼠。

可是按照《医师法》第34条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由此可见,在女助理对王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时,应当由医生在旁指导,以确保诊断无误。而在指导期间,二人对王女士的身体情况进行讨论、记录等,均符合诊疗的规范。

因此,女医生和女助理的行为均在合理的诊疗范围内。

最后,王女士认为自己的隐私遭到了侵犯。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女医生和女助理的诊断行为均没有超出合理范畴,而王女士也未能证明自己隐私被侵犯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医院的行为没有侵犯王女士的隐私,故判决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请。

最后,王女士因没有接受医院的500元补偿,故医院无需再作出补偿,而王女士还得自掏腰包支付诉讼费,这下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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