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一家公司当人事,工作久了他发现,每次给员工发工资时,都只经他一人之手

小李环球旅 2025-03-02 18:14:43

上海,男子在一家公司当人事,工作久了他发现,每次给员工发工资时,都只经他一人之手,没人复核。男子脑瓜一转,虚构了22名不存在的员工,开始每月冒领工资,甚至还申请离职赔偿金。8年后,财务终于发现不对劲,而此时男子已经骗到手了1600多万,挣得盆满钵满…

2022年底的时候,某科技公司财务部突然发现了一件邪门的事。

公司里有个叫小孙的员工,入职半年了,从来没缺过一次勤,工资每月也是照常发。

但奇怪的是,公司上下竟没人见过这位员工,都说压根不认识什么“小孙”,这让财务部的人立马意识到了不对劲。

没想到,他们顺藤摸瓜一查,竟牵出了一场长达8年的惊天骗局。

时间回溯到2014年,那时,杨某入职了一家劳务公司,主要管理那些被派遣到科技公司的员工,并负责对账这一块。

工作久了之后,杨某发现了一个公司管理上的漏洞。

那就是,从员工的入职到离职,整个过程完全由他一人把关,就连发工资,也只经他一人之手,没人会二次复核。

面对这样的监管空白,杨某的内心开始蠢蠢欲动…他脑瓜一转,想到了一个敛财的“好办法”。

杨某虚构了一系列员工信息,包括小孙、小李等22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并为每个人都伪造了一份入职档案。

接着,杨某就用手里的银行卡,堂而皇之地冒领起了这些员工的工资。

为了不让别人察觉到不对劲,杨某可谓是费尽心机。

他谎称科技公司一直拖延付款,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把包含工资、以及离职赔偿金共1600多万骗到了手。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8年后,这场骗局终于露出了马脚。

当科技公司的财务部发现小孙这个“影子员工”时,他们立刻警觉起来,顺着这条线索一路查了下去。

检察院也出马对比了上千份员工考勤记录,以及银行流水,最终让杨某精心编织了多年的骗局得以大白于天下。

面对铁证如山,杨某承认了罪行。在检察院的督促下,他退还了部分赃款110万元,同时,他的家属也退缴了120万元。

那么,杨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他将面临哪些惩罚?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某作为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员工信息并冒领工资,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杨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杨某通过虚构员工信息并谎称科技公司拖延付款的方式,骗取劳务公司的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也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由于杨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且两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根据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对杨某应以其中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在此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处罚通常重于诈骗罪,因此杨某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杨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2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

这场长达8年的骗局,终于以杨某某的锒铛入狱而告终。他的贪婪和自私,不仅给公司带来了损失,也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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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11
2025-03-02 18:51

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材?都像他一样有个脑子?哪里还有下岗人员和失业人员?

用户10xxx07

用户10xxx07

6
2025-03-02 23:42

骗了1600万元,退还了230万元,剩余的那些钱呢?

天风 回复 03-03 00:12
剩下的那些钱就是我8年的工资啊,难道你不知道吗😂

男菇凉就住在大海边

男菇凉就住在大海边

3
2025-03-03 13:29

蹲10年挣一千多万,还有这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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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环球旅

小李环球旅

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