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到民国时期,存在一种变相的包税制度,地主乡绅替政府向农民征收各种税收包括田赋和人头税,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征收的方式和幅度。从中国古代到民国,政权是不下乡的,基层权力被地主乡绅所把持,而且往往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民国时期的乡村遍布地主乡绅控制的民团。中央政府只能通过地主乡绅对乡村进行基层管理,地主乡绅替中央政府对乡村进行征收和征发徭役,中央政府则通过乡绅进行间接管理。 地主乡绅在向农民征税的过程中,往往征收的税收远多于政府要求的税收,多出来的部分就被地主乡绅所占有,等于变相承认了地主乡绅🈶包税权,包税人就是地主乡绅,地主乡绅只要按时把政府规定的税收缴纳就行,至于向农民的征收方式和征收金额,政府不干预。这往往导致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比较重,着也是农民起义爆发的重要原因。 当然,理论上,地主乡绅也可以自己部分或全部承担政府要求的税收,毕竟政府只要看到规定的税收就行,从而替乡亲减轻税收压力,不过这要看地主乡绅是不是青天大善人,现实倒相反,往往是地主乡绅多征税以肥自己。 历史探析
《大宅门》里民国一块大洋的购买力有多少? 最近重温《大宅门》,白七爷甩出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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