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妻子举行婚礼仪式时,大屏上突然放出了一张照片,是一名侧身且裸露上半身的女子的不雅照,十分性感惹人。宾客们都以为这照片中的女子就是男子的妻子,于是对其指指点点。男子和妻子立即向宾客们解释了一番,但相信的人并不多。事后,男子携妻子找婚庆公司讨说法。婚庆公司却表示:员工都是外包的,有问题去找外包商。
(来源:光明网、新晚报)
张先生和妻子林女士是彼此的初恋,二人从校园走到了今天,非常地不容易。张先生深爱着林女士,为了给林女士一个完美的婚礼,他在半年前就开始订酒店、订婚纱店、找婚庆公司。据悉,婚庆公司那里就花了6万多元。
婚礼当天,张先生与林女士早早地来到婚礼仪式场地进行排练,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晚上的时候,宾客们纷纷赶来祝贺,此时婚礼仪式即将开始。
婚庆公司按照流程,在大屏上先播放了一段张先生与林女士相识相爱的历程。其中有张先生与林女士一起出游、一起参加活动等照片。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这时,张先生与林女士的生活照突然不见了,随意展示的是一张裸露上半身的女子躺在床上,由于该女子是侧身,所以只能看到其背部。
现场的600多名宾客顿时发出了诧异的声音,有些宾客开始窃窃私语,而有些宾客则立即捂住了孩子们的眼睛或带着孩子们迅速撤离现场。
张先生和林女士也被这照片给震惊到了,明明给婚庆公司的照片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不可能有这样的照片,那这照片到底是哪里来的?
婚庆公司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关掉了大屏投放。可是即便如此,底下还有不少宾客在询问这是不是新娘子。林女士听到以后觉得特别地尴尬。
不过,婚礼仪式都进行到这里了,张先生和林女士只得勉强将仪式进行了下去。
婚礼仪式结束后,张先生与林女士立即找到婚庆公司的负责人讨要说法,但该负责人却甩起了锅,称:“这跟我们没关系啊,我们负责的婚礼流程没有问题。”
与此同时,负责人还拿出了一份外包合同,称婚庆的工作人员都是外包商提供的,由于外包商的不负责,所以合同已经解除了,有什么问题就去找外包商。负责人还提供了外包商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张先生和林女士可不管什么外包商不外包商,他们请的是这家婚庆公司,所以婚庆公司必须负责。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和林女士将婚庆公司和外包商告上了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到底是婚庆公司的责任还是外包商的责任?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婚庆公司主要负责婚礼整体的策划与执行,而外包商提供的司仪团队则负责婚礼的仪式以及大屏播放等内容。
此外,事发当晚,司仪团队的工作人员在设置好要播放的内容后,就去做别的事情了,忘记将张先生与林女士的照片设置为循环播放,导致播放器放完照片后,跳转到其他照片上去了。
由此可见,这是司仪团队的失误所致,对张先生和林女士的婚礼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毕竟第一次结婚,新人都想要把最好的一面给展示出来。现在出现了这种情况,而且当时现场有600多位宾客,影响十分的恶劣。
因此,法院认为婚庆公司与张先生、林女士签订了服务合同,那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完善的婚庆服务。
但现在因为司仪团队的失误,导致这场婚礼存在了严重瑕疵,而司仪团队是婚庆公司找外包商提供的,那么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婚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婚庆公司应当向张先生和林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此外,司仪团队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但是本次事件中,司仪团队却出现了严重失误,给张先生和林女士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最终,法院判决婚庆公司和外包商分别向张先生和林女士赔礼道歉(以书面形式)。同时,双方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12000元,以及支付律师费8000元。
原本法院判决后,婚庆公司还不服,打算提起上诉,但不知为何原因,又主动撤诉了。
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即便婚庆公司上诉,他肯定还是要赔的,因为张先生和林女士是与婚庆公司签的合同,一旦有事自然找的是婚庆公司,这就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