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傻眼了!”2025年1月北京一准新娘因男友没给买车,便拒绝登记领证。没曾想

刺挠的历史人 2025-03-04 11:36:33

“这下傻眼了!”2025年1月北京一准新娘因男友没给买车,便拒绝登记领证。没曾想,男友不仅直接退婚,还要求她退还已付的彩礼和三金。可女方却说什么都不愿意,最终双方还闹上法庭,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亮了! 2025年1月,北京通州区法院的一纸判决书,揭开了一场因“买车”引发的荒诞婚约纠纷。 40岁的准新娘姜瑶(化名)因未婚夫王纪凯(化名)未能满足其“买车才领证”的要求,拒绝办理结婚登记。 不料,王纪凯一怒之下提出退婚,并要求返还18.8万元彩礼、3.8万元订婚钱及三金。 女方坚称“钱已花完”,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结果却让网友直呼“大快人心”! 2024年初,王纪凯经媒人介绍与姜瑶相识。 尽管姜瑶相貌普通且年龄偏大,但王纪凯因家庭催婚压力,仍同意支付18.8万元彩礼,并额外给付1.8万元订婚钱及价值2.07万元的三金。 按农村习俗,双方举行了订婚宴,约定半年后领证。 临近婚期,姜瑶突然提出“必须全款买车才领证”,理由是“婚后没车会被闺蜜笑话”。 此时,王纪凯家已为婚事耗尽积蓄,多次协商无果后,他愤然退婚:“你既不漂亮又不讲理,这婚不结了!” 庭审中,姜瑶辩称1.8万元订婚钱及三金是“恋爱赠与”,无需返还。 但法院认定,这些费用均属“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范畴。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双方未登记结婚且未共同生活,女方应全额返还彩礼。 《民法典》第1062条:婚内收入属共同财产,但婚前彩礼归属需结合目的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未登记结婚且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全额返还;若已共同生活,则按比例酌定。 法院综合案情后裁定:姜瑶需返还全部彩礼18.8万元及三金(折价2.07万元),总计20.87万元。 法官强调:“婚姻不是买卖,以物质要挟婚姻自由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事件曝光后,网友观点两极分化。 支持男方派:“姜瑶把婚姻当生意,早该退婚!法院判得公正!” 同情女方派:“40岁女性择偶本就艰难,男方悔婚太绝情。” 理性反思派:“天价彩礼+临时加码,折射出婚恋市场的畸形价值观。” 据《2024中国婚恋消费报告》,全国超30%的婚约纠纷因彩礼问题引发。 北京昌平法院统计显示,2024年涉彩礼案件同比上升42%,女性原告占比达68%10。 姜瑶与王纪凯的闹剧,撕开了当代婚恋的功利化伤疤。当爱情沦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当誓言变成讨价还价的筹码,婚姻便失去了最珍贵的诚意。 正如网友所言:“车子可以是租的,但日子必须是真的。”唯有以诚相待,方能筑起真正的家。 参考资料 本文事件经过综合自搜狐新闻、网易号等媒体报道,法律分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婚恋数据引自民政部2024年统计报告。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5
刺挠的历史人

刺挠的历史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