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老大未娶妻生子,父母离世后,就剩他孤伶一人成了五保户,二弟看他可怜,把他领进家中,照顾了他26年。谁知老大意外车祸去世,并获赔98万,老二忍着悲痛将其安葬,谁知从未着面的老三突然赶来,要求与老二平分赔偿款,老二很生气:一天都不管大哥,哪来的脸来分赔偿款?于是,他一纸诉状把老三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让他始料未及。 1996年,江苏徐州某村的芈家三兄弟遭遇家庭巨变。父母相继离世后,老大芈永强(化名)因未娶妻生子,成了村里登记在册的五保户。 彼时,二弟芈永刚(化名)不忍大哥孤苦伶仃,主动将他接到家中同住。 此后的26年里,芈永刚一家承担了大哥的衣食住行,甚至代缴医保、水电费,兄弟俩虽不富裕,却也算相依为命。 2022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芈永强重伤离世。 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后,保险公司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8万元。 芈永刚强忍悲痛操办丧事,却未料到,在外地打工多年、几乎与大哥断联的三弟芈永明(化名)突然现身,要求平分赔偿款:“法律说了,兄弟平等继承!” 法庭上,芈永刚眼眶通红:“大哥生病住院时他在哪?26年没给过一分钱,现在凭什么分钱?” 芈永明则搬出《民法典》条款,坚称兄弟二人同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应均分赔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焦点在于98万赔偿款的性质与分配原则。 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不属遗产范畴,无需按遗产继承规则处理。 需综合考虑兄弟与死者的生活依赖程度、经济联系及照顾义务履行情况。 芈永刚长期提供生活支持,而芈永明未尽扶养义务,故前者应多分。 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对扶养较多者可酌情多分财产,以弘扬“善有善报”的社会价值观。 最终,法院判决芈永刚分得55%(约53.9万元),芈永明分得45%(约44.1万元)。芈永明不服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户遗产本可归集体所有,但《民法典》明确其法定继承人仍可继承。 此案中,兄弟二人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需在法理与人情间寻求平衡。 调查显示,我国农村超40%的多子女家庭存在“赡养责任推诿”,部分子女将老人登记为五保户以规避义务。 此案中,芈永刚的坚持与芈永明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折射出传统孝道与现代利益观的冲突。 法官张衡(本案主审)指出:“判决不仅要合法,更要引导社会向善。”55%与45%的划分,既肯定付出,也保留血缘纽带,避免“一刀切”激化矛盾。 芈家兄弟的纠纷,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农村养老的困局、法律与人情的博弈,以及社会对“公平”的多元解读。 当亲情变成算计,当法律遭遇道德,我们或许更该反思:比金钱更珍贵的,是26年不离不弃的相守,还是血脉名义下的理所应当?
江苏徐州,老大未娶妻生子,父母离世后,就剩他孤伶一人成了五保户,二弟看他可怜,把
刺挠的历史人
2025-03-06 13: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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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不坏
别他妈在编了
邹鲁山人
无任何扶养付出的人还能轻易获得45%。是哪里的法官?
诚诚
请懂法律的律师说说应该怎么样办才对!
专门吊打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