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才有果,相对业主来说物业是原因: 物业与业主,是提供服务和购买服务的关系,要么服务差、要么价格不合理,其他的可能性不大。 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市场现象,本身就是在一种“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达到平衡的。 作为提供服务的物业,希望“服务”价更高;购买服务的业主,则希望“服务”优而价廉。“服务”和“价格”是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但各有侧重,是各自的利益重心所在。 作为市场经济中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如何,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充分,到最后必然是“服务质优而价廉”,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平衡状态。
有因才有果,相对业主来说物业是原因: 物业与业主,是提供服务和购买服务的关系,要
农夫傅说社会中
2025-03-05 08: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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