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河拆桥!”福建厦门,一女子把房子挂中介,要卖750万,说好如果房子卖出去,就

周律鸣不评 2025-03-07 14:10:18

“过河拆桥!”福建厦门,一女子把房子挂中介,要卖750万,说好如果房子卖出去,就给中介2%佣金共计15万,可没想到,中介辛苦把她的房子卖出去了,女子转头却对中介说“拜拜”,一分佣金都不给,一口咬定房子不是中介卖出去的,被中介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5万中介费,法院的判决始料未及。   3年卖不掉的房,中介公司12天成交!刘芳(化名)却翻脸拒付15万佣金:你工作没达标,凭啥给你?   利益面前,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但法律可以。   23年10月19日,刘芳终于和自己妥协了,她找的小中介不靠谱,她自己也没多少人脉资源,导致整整三年,价值750万的房子都没有卖出去。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干,最终刘芳来到了这家“管家代理式”中介公司,公司承诺会通过30家挂牌小中介、500+人次推广、50+门店推广等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将房子卖出去。   刘芳看到公司这么高大上,便与之签订了截至至12月15日到期的《管家代理出售协议》,如果11月6日前、房子成功以750万出售的话,刘芳会支付2%的佣金,也就是15万,否则佣金比例会下降。   卖房不是赌博,但总有人想空手套白狼。   短短12天,也就是11月1日,中介公司以各种推广方式销售,使得门下30家小中介有一家联系到了买家侯先生(化名),并且侯先生在看过房后,很爽快就缴纳了定金,后续房款不日到账。   刘芳三年都没卖出去,中介公司只用了12天,高下立判。   当负责人美滋滋与刘芳联系佣金事宜时,刘芳却不认账了,以工作量化没达标为由拒绝支付15万,并且刘芳声称买家来自“其他中介”,与你们公司无关,但这一点刘芳并没有确切证据,只是单纯的不想支付佣金。   中介公司虽然生气,但过河拆桥的戏码也经常遇到,既然合同不能约束,那就让法律来判决吧。   刘芳在法庭上一直坚称:一,买家来自其他中介;二,中介说好的天花乱坠的推广方式并没有完全达标!   但中介公司却反驳:侯先生所在的中介就是他们30家中介门店之一,还有推广方式的目的是卖房,且他们完成了。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根据民法典,双方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促成交易即可获酬,无关具体服务路径,而当事人应履行其支付义务。   最终,刘芳败诉,限期支付佣金,二审维持了原判。   显然,法律不保护耍小聪明的人,只保护遵守规则的人。而鱼龙混杂的中介市场,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警惕3项条款:一是独家代理条款、二是服务量化标准、三是违约成本!   对于刘芳而言,这15万买的不是中介服务,是成年人该有的体面!   【信息来源:女子750万卖了房,却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2025-02-25 14:54·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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