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纠结,为什么是和解,为什么不把官司打到底?
这其实是对这种名誉纠纷的民事官司的误解。
这个事儿哪怕是最终让法院来判决,也只是道歉+赔偿,上升不到刑事,而且这种民事纠纷,赔钱也赔不了多少,这点钱对于享界来说,没什么意义,对于袁启聪来说,也是无所谓。
对于享界来说,袁启聪愿意低头道歉,其实就够了,这个事儿就翻篇了。
对于未来的享界,关键还是自己的业绩要起来,解决掉第一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实现自我进化。
输赢这种东西不应该局限于一城一隅,这没有意义。
如果享界未来的业绩做不起来,哪怕把袁启聪送进去,甚至是直接干掉,又能如何?
想要证明自己,用实打实的业绩就行。
比如小米和我的官司,小米方坚持不和解,我也不乐意和解,打到最后也就是赔钱+道歉。
小米汽车起来了,你看我该夸的还是夸,为什么?
因为某些方面他们确实证明了自己,确实牛逼,我反对也好不反对也罢,都一样。
反过来,如果他们的汽车业务没起来,局势没逆转,他们就算赢一百个,一千个这种官司,又如何?
没啥用。
事儿就这样,互联网博主不用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企业方也没必要把这些事儿太当回事儿,关键还是自己的事儿得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