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花338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小熊摆件,没想到却收到法院的传票,

修竹崽史册 2025-03-08 17:14:11

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花338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小熊摆件,没想到却收到法院的传票,被一家公司索赔3.8万元,原因是民宿老板未获得授权和许可,以盈利为目将小熊摆放在经营场所,民宿老板:“我就是觉得好看才买的,没想到会侵权。”   据媒体3月6号报道,潘先生在开封经营着一家民宿,为了给民宿增添一些独特的氛围,他在网上花费3380元精心挑选并购买了一个小熊装饰。   收到货后,潘先生将小熊摆放在了民宿前台,没想到几天后他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传票上的内容让他目瞪口呆,有公司指控他侵权,要求赔偿3.8万元。   潘先生郁闷不已,自己只不过在网上购买了个小摆件,怎么成侵权了?而且这赔偿金额未免也太多了。   这件事经过报道后,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热议。   一部分网友认为品牌方的做法有些过于苛刻,潘先生并非恶意侵权,只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使用了一个网购的装饰品,而且购买时也没有得到相关提示,直接要求如此高额的赔偿实在不合理。   “潘老板太冤了,就这么一个小熊,自己花钱买的,咋就侵权了呢?品牌方应该先找源头商家,而不是直接为难终端使用者。”   但也有一些网友支持品牌方的维权行为,他们觉得无论潘先生是否知情,未经授权在商业场所使用有版权的形象就是侵权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有更多人随意使用品牌形象,损害品牌方的利益。   “版权意识必须要有,不能因为不知情就可以免责,品牌方花费大量精力打造品牌形象,就是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确实构成侵权。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潘先生是善意购买也不能免除他的侵权责任,不过对于赔偿金额,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主观过错程度以及作品的市场价值等。   像潘先生这种情况虽然构成侵权,但3.8万元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还需要法院进一步审理和判定。   在媒体的帮助下,原告方表示潘先生如果可以拿出三四千作为赔偿,他们愿意和解撤诉,网上的卖家也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   潘先生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个醒,以后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实商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品牌方在维权过程中也应该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平衡好保护自身权益与合理对待善意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你认为潘先生此举构成侵权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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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多学习才上进

多学习才上进

5
2025-03-08 20:29

吃咆了撑着

Moonlit night

Moonlit night

2
2025-03-08 22:18

职业打假人。

修竹崽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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