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提出:增设“家庭暴力罪”要明确该罪名主要构成,量刑幅度大小,增强法律对家暴行为针对性打击力度。离婚案件中,确定有明显家暴行为的一方,建议可以判定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家暴不是简单的家庭内部矛盾,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广泛而深远。对家暴“零容忍”,家暴屡屡发生就是相关法律不完善,界定模糊,处罚力度不够。
持续不断的语言暴力和长期武力威胁,也是家暴,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是不可小觑的。长期在家里遭受语言暴力的人,患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概率比常人高出很多。
武力威胁这种行为,潜在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它让受害者觉得头顶悬着刀,得随时谨防它掉下来,受害者日日生活在恐惧当中,身心饱受折磨。
现在,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对婚姻的态度愈发谨慎,家暴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我家的零零后和她老父亲,因为结婚问题吵吵,就是因为家暴问题,她朋友亲戚,女方被打的挂了粪袋了,就是离不了婚,男的说了,敢离婚杀她全家。她说她害怕,怕碰上这样的渣男,离不了散不了,太痛苦了。
在追求平等、自由的和谐社会,谁会愿意踏入可能存在家暴风险的婚姻。婚姻本应是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伴一生的美好承诺,家暴却将这份美好撕得粉碎。
这一提案如果能得以实施,将有助于重塑人们对家庭关系的认知。家不再是可以肆意施暴的“法外之地”,而是充满爱、尊重和包容的港湾。同时,也会让那些潜在的家暴分子有所忌惮,在想施暴之前,先考虑一下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