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球迷太看重出手数,认为出手扛球权是符合当家球星的能力,但凡出手数多能扛球权的就是当家球星。
这种想法别说拿到今天很幼稚,甚至连传统的上古篮球时代都匹配不了。
以64-65赛季为例,凯尔特人的指环王拉塞尔当选为MVP,他的数据是14.1分,队内第三。远远逊色于25.9分的萨姆琼斯(MVP票选第四)。
如果看出手数,那更明显了,拉塞尔每36分钟出手数只有10.2次,队内排名第11,连饮水机球员都比不上,更别说和球星比了。琼斯和哈弗里切克单位时间出手数都是拉塞尔的两倍以上。
能多出手,当然是一种能力。这件事本身是没问题的。
但球星的综合能力,绝对是多种能力的总和。多开发,多承担球权这么单一的评价维度,显然是没法衡量球星综合实力的。
拉塞尔就是当年凯尔特人绝对的核心。他得分少,不能扛球权,这不影响他是MVP,是当时联盟里最强的球员(至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