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刚看新闻说一位上海70多岁的大爷把自己40岁的女儿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自己跟现任妻子生的孩子因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8500一个的住家保姆照顾,大爷没钱就想让女儿出,女儿不肯,大爷就告女儿,让女儿给赡养费5000一个月,结果法院说大爷的理由不充分,驳回了大爷的诉求。
网友说:就算亲生的,女儿也没有义务养弟弟呀!给你是情分,不给你是本分
还有网友说: 5000,我一个月工资才4000,他女儿工资得多高啊!敢申请5000,看来是只管自己不管女儿的死活
这就是那些到老年还在拼男孩的家长,明明已经年过半百,也没有经济能力,还是不肯放下生男孩的执念,到最后受罪的还是前面的女孩
吃咸梅干变超人
孝,在古代,父亲对孩子有生杀予夺之权,让孩子拿,孩子不拿是为不孝,直接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