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女子租房子后,打扫卫生时在柜子里发现一袋发霉大米。米袋里装着10万现金。女子报警并联系房东。房东说钱不是他的。但之前该房子有两任租客。结局让人感动。
方女士新租了一套房子,把东西搬进来了。
既然是新家,自然要打扫卫生。她穿着围裙,带着口罩打扫卫生。
她把屋子里到处打扫一遍,很快就打扫到靠墙的那个柜子。她拉开柜子门,却看到一袋发霉的大米。
米袋子应该有很长时间了,肉眼可见米袋子已经发霉。她准备把这袋米拿出去扔掉,却被袋子里一个硬硬的东西咯到手。
她用手摸着一下,里面明显有个盒子。
方女士顿生好奇之心,米袋子里为何装着个盒子?
她解开米袋子,却大吃一惊。盒子里竟然装着一沓沓人民币。
她数了数,整整十沓。
也就是说,这个盒子里装着十万人民币。
方女士顿时不淡定了,她掏出手机,连续拨打了两个电话。
方女士这两个电话,第一个是报警的,第二个是打给房东的。
房东和民警很快赶到。
房东看到这些钱也大吃一惊。他说这钱不是他的。但这房子之前曾经有两任租客。应该是他们两个的其中一个。
民警当即联系两名租客。其中一名租客明确否认,说这10万块不是他的。
另外一名租客说可能是他放的,他会去银行调取取款记录,以证实这笔钱是他的。
但是,去银行调取记录可能需要时间。房东在等待租客,如果租客拿起资料,他们会一起去派出所对接。
王女士看到10万块后没有据为己有,而是报警并通知房东。因为她知道这10万块,要么是房东的,要么是曾经的租客的。
而房东直接说不是他的。
另外一名租客也说不是他的。
明明是10万现金,大家却没有对这笔钱起贪念。
对此,有人说:拾金不昧,精神值得学习。祝好人一生平安。租客拾金不昧。日后定有好报。
也有人质疑:方女士先报警之后才与房东联系,这种操作合适吗?如果先与房主联系,结果可能就不一样。
但也有人认为,方女士这么做是对的,先报警可以免除很多麻烦。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首先,方女士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表扬。
米袋子里有十万块,房东是不知道的。原来的租客也忘记了。
但方女士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了房东。
她的做法,值得点赞。
2、假如方女士留下这十万块,那就是不当得利。将来失主可以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假如方女士留下这笔钱,如果失主后来想起这十万块,是可以要求她返还的。
当然了,这只是个假设,方女士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点赞。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