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在路边摊买香蕉,一元一斤,听着真便宜,现在这年头,上哪儿找这么便宜的香蕉去啊;我前两天在超市买的香蕉,都要三块多一斤,个头还没路边摊的大,真是亏大了,早知道就去路边摊买了,唉,悔不当初啊。 四斤八两,五两秤,实际只有二斤四,这摊主也太黑心了,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想起来以前,我奶奶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买菜的时候被缺斤少两,那个时候她年纪大了,眼神也不好,根本看不出来,回家后才发现被骗了,气得她好几天都吃不下饭,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很气愤,这些不良商贩真是太可恶了。 摊主被发现后,立马改口说两元一斤,这反应速度,不去参加奥运会真是可惜了;话说回来,两元一斤也不算贵,这年头物价飞涨,什么都贵,水果更是贵得离谱,想想以前,一块钱能买好几斤香蕉,现在一块钱估计连个香蕉皮都买不到,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啊。 这个男子还挺较真,非要报警,还要叫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来,几块钱的香蕉,至于吗?;当然,较真没错,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应该的,但有时候也要考虑一下成本,为了几块钱,浪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真的值得吗?也许有人会说,原则问题,不能妥协,但生活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做出一些妥协,才能更好地生活下去,不是吗? 周围的邻居居然帮摊主说话,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难道他们都是摊主的亲戚朋友?;或许,他们只是觉得男子小题大做,几块钱而已,没必要闹得这么僵,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还是要和睦相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认同摊主的做法,也许他们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大,息事宁人罢了。 警察来了,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管不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也来了,说看不出摊主做手脚,因为价格改了,缺斤少两也变得合理了;这……,让人无语,难道法律就真的没办法制裁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吗?难道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吗? 最后,僵持了三个小时,摊主退钱,男子退香蕉,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虽然男子拿回了钱,但总感觉有点憋屈,这种感觉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却又无可奈何,而且,摊主下次可能还会继续缺斤少两,坑害其他消费者,想想就让人担忧。 法律,公平交易权,退一赔三,这些都是写在纸上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享受到这些权利呢?;很多时候,消费者面对这种小额欺诈,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因为维权成本太高,与其浪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还不如自认倒霉,这也就助长了不良商贩的气焰,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欺骗消费者。
太嚣张了!广东一女子打了辆顺风车独享回家,70公里112元,AA高速费,司机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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