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娱乐圈维权圈又出大瓜——"32场演唱会专业户"杨坤老师,居然把抖音百万网红"四川芬达"兄弟告上法庭了! 这场横跨音乐圈和网红圈的battle,直接炸出全网关于"玩梗自由"的灵魂拷问:当魔性cosplay变成"拉布拉坤",到底是娱乐至死还是侵权越界? 要说这对"芬达兄弟"也是人才,凭借一套"花衬衫+蓝西装"的死亡穿搭,加上魔性压嗓喊麦,把杨坤老师的经典造型和"无所谓"唱腔玩得明明白白。 什么"阿坤是人类的好朋友",什么"32场演唱会变32场KTV",甚至连"好声音导师"都能玩成"好嗓门导师"。 兄弟俩的视频在抖音快手疯狂刷屏时,估计自己都没想到,"拉布拉坤"这个梗会把他们送进法院。 杨坤方一纸诉状直指"名誉侵权",指控视频中"人类好朋友"等表述构成侮辱。 而芬达兄弟喊冤称:"我们连名字都没提,这届网友太会脑补!"这话让我想起那句经典名言:"你说的XX,和网友想到的XX,可能差了一个银河系。 "其实这事儿就像吃火锅涮毛肚——七上八下才有滋味,但总有人把筷子伸到别人锅里。 当模仿变成人身攻击,当玩梗变成恶意解构,创作自由的边界到底在哪? 吃瓜群众的态度两极分化:一边是"坤哥支棱起来了!"的力挺派,另一边是"娱乐至死还要管"的自由派。 有网友翻出其他明星被模仿的案例:"沈腾被P成马冬梅都没吭声,杨坤是不是太玻璃心?"但法律专家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模仿≠侮辱,拿明星生理特征玩梗就该凉凉!" 这场官司就像照妖镜,照出了网红经济的魔幻现实:有人靠"拉布拉坤"月入百万,有人为维权奔波劳苦。 其实娱乐创作本可以更高级——看看人家"手工耿"用杨坤表情包做扫地机器人,既玩梗又不侵权,这才是真·高手。 说到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玩梗也该有底线。 与其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不如多花心思搞原创。 毕竟,靠模仿走红的网红可能过气,但靠实力说话的歌手永远能开32场演唱会。 有人说"娱乐无下限才好玩",有人说"公众人物更需尊重"。 你觉得芬达兄弟的模仿算幽默还是侵权?快来评论区battle!
朱之文家门口的摄像头最近可算能歇口气了!谁能想到一场官司竟让原本挤满网红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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