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一名腿骨骨折的女中学生坐公交,却遭大妈抢座,大妈不仅辱骂女学生,竟还对她拳打脚踢,甚至猛踹女学生伤口!在场乘客愤怒不已,纷纷斥责大妈,可接下来司机一个举动,让全车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高中生丽丽(化名)因骑车摔倒,导致腿部骨折,这一天,她一簸一簸的艰难走上公交车,准备乘车去上学。她的心情如同她的步伐一般,坎坷而沉重。 恰好看见后排还有两个座位,丽丽开心的走过去,渴望着一点点的舒适。可她刚要坐下时,一个中年大妈突然蛮横的推开丽丽,一屁股坐在两个座位中间,仿佛这个公交车是她的私人王国。 丽丽内心燃起了怒火,眉头微微皱起,但她仍然保持礼貌,向大妈解释她的伤情,恳求着获得一点座位的宽容。
哪知道,大妈却大吼大叫,言辞恶劣地说座位是给自己孙子占的。无奈之下,丽丽只得勉强站着扶着扶手,心头的愤怒被无情地压抑着。 突然,一位中年大叔坐在大妈的旁边,显然并不是大妈所说的孙子。他悠然自得地坐下,似乎对大妈的喧哗视而不见。 两人坐定后,却很快开始对丽丽进行谩骂,言辞刻薄,像刀刃一般刺向她的心。他们说她年轻不懂事,不懂给老年人让座,说她有娘养没娘教,越骂越难听,如同毒蛇嘶咬。 愤怒的丽丽感到一阵无力,仿佛被漩涡吞噬,无法自拔。她突然感到自己是多么无助,多么脆弱。为了保护自尊,她拿出手机拍摄两人,希望有证据可以为自己辩护。
然而,她的行为却激怒了大妈,大妈冲上前狠狠扇了女学生一耳光,恶狠狠地说:“丫头片子,竟然敢拍我!” 随后,她和那个中年大叔竟对丽丽拳打脚踢,大妈甚至还用脚踢丽丽非常明显的腿部骨折伤口,两人如同恶狼围猎一只无助的小兔子一般。 在场的乘客见状,怒火中烧,纷纷斥责大妈和中年大叔的恶劣行径。他们挺身而出,不允许这种欺凌继续下去。 有人大声呼喊着报警,有人试图阻止这对凶恶的“斗士”,还有人关切地询问丽丽是否需要帮助。这一切展现了善良和正义的力量,让丽丽感到温暖和希望。 然而,故事的高潮并未结束。司机是一个中年男子,他一直在专心驾驶,对车上发生的一切似乎并不在意。
然而,当他看到丽丽被大妈欺负时,他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起来。 大妈和中年大叔不想在过多纠缠,他们嚷嚷着要求司机开门,他们试图下车逃跑。但这时,司机出人意料地举动,让全车人都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他关紧了公交车车门,竟一路将车开到了派出所!他的决定让全车人都为他的勇气和正义感而感到自豪,也让丽丽感到心中一股暖流,她知道她并不孤单。 警察很快上车,严肃地询问了大妈和大叔的事情经过,然后又询问了丽丽的情况。在得知真相后,警察表示将会依法处理这起事件。而在车厢里,众人也都为丽丽和司机鼓掌喝彩,为司机的勇气和正义感点赞。 那么,如何从何法律上看待这件事情呢?
1、大妈和大叔的辱骂行为可能构成了侮辱罪和寻衅滋事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对他人进行严重侮辱、污辱或者恶意诽谤,情节恶劣,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背景下,大妈和大叔不仅对丽丽进行了口头辱骂,而且其辱骂内容言辞激烈,明显超出了合理的言论自由,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 他们的行为还可能触犯了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挑衅事端、扰乱公共秩序,严重干扰了正常社会交往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畴。
大妈和大叔的侮辱行为导致了公共场合——公交车的混乱和不安定,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此外,这一事件的被乘客们以视频方式记录下来,这将作为合法证据在法庭上使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手机拍摄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证实案件事实。 根据我国民法第2编第2章,每个人都享有人格权,包括尊严权和名誉权。大妈和大叔的不当行为直接侵害了丽丽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丽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大妈和大叔对丽丽拳脚相加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大妈和大叔在公交车上采取暴力手段,对丽丽进行了殴打,并有意地针对她已经受伤的腿部进行踢打,这种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在这个情境下,大妈和大叔的行为不仅是故意的,还造成了丽丽身体的实际伤害,尤其是有意针对她受伤的腿部进行攻击。
应该指出的是,丽丽已经受伤,这一点强调了伤害的严重性。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伤害,且情节特别恶劣,刑罚将会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大妈和大叔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最后,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大妈和大叔分别行政拘留15天、10天,这一处罚真是大快人心。对此,你们怎么看?
白云无尽时
应该判刑三年起步
唐唐爱玩
看人家一个小姑娘好欺负
旭日东升
发现一个规律,但凡前面叭啦叭啦一大堆,后面来个此事从法律上来讲,又叭啦叭啦一大堆的,九成以上是在编故事
用户12xxx33 回复 03-12 18:13
这个真事
运气上门 回复 03-12 22:06
就你这个见识,比师太的头发都短👎🏻
蓝天
老人和拄拐仗的抢位子,我亲身经历过,别人让给我的位子,被一老头一屁股坐了,但把拐仗人赶走,应该没那么牛。
用户47xxx29
这个老女人是丑八怪。
老马哥
15天和10天就完事儿了?赔偿呢?
郴毅
这就是那种老不死们
用户10xxx74
直接枪毙这对老畜生
大佬
坏人变老了,很可怕的,应该严惩,造成社会影响恶厉,判3年以下是必须的,否则似老卖老的人太多了,
137xxx5676 回复 03-12 22:07
真正可怕的是 老了为所欲为 没人管
用户10xxx82
就这么判?真的吗?如果孩子反过来这样对待这两口子,恐怕得赔的倾家荡产,还得判几年吧?小编不是在故意引发社会仇视?引动百姓戾气?
希望
太轻了
飘雪的季节
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玩意。停了她的养老金
用户17xxx57
这种人渣夫妻,多项罪名成立,十年以上徒刑!
欢乐马
为司机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快乐猫-秋雨
如果被打的是你家孩子,还说处理结果大快人心吗
用户15xxx92
坏人变老变得更坏。
乔伊宝宝
应该判刑。
常青树
这样的人不佩做人
用户10xxx01
就是个行政处罚。出来以后接着揍
headingreen
把这个老卖货,活埋了
小老天爷哭了
公交车里的方世玉
无声是心声
大妈是是对人的称呼吗?
快人快语
对这俩个坏蛋处理太轻,应追究刑事责任从严惩处。
用户10xxx38
一对老匹夫!
吴忠民
故障伤害罪
用户10xxx62
老仙女,牛批[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
绝对 ¤ 舜剑
只有小编你才觉得这点残缺的正义非常振奋人心[得瑟]
用户16xxx39
这些作恶多端的老不死们,希望流感癌症什么的,带走他们吧。
杀手乔
就这点惩罚??不关几年,留案底然后给女生报医疗费?又是人情办事,大化小,小化无的案情
赵勇棠
应该刑拘才能让这俩东西老实
浩然正气
加刑处理
欢乐马
应该判五年
用户10xxx98
故意伤害罪应该判3年以上是
随缘
都是退休金惹的祸,那些嚣张的老不死退休金太高了。
独善其身
就该把你大妈,大叔的退休工资停发。两个人渣。
用户10xxx69
太少了,应多关几天。
用户10xxx90
要是欺负我女儿,直接上门打断她狗腿!
用户10xxx56
司机应关掉监控,一车人齐动手把二条老狗胖揍,再拉去垃圾桶扔了,咔吐!
用户34xxx80
没有后续,就说明和平解决了
用户10xxx15
这种人渣直判他个三年给他
一表人才
大妈你也太弱了,这司机不给你下车,你就干他啊!你怕啥![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运气上门
大叔大妈???那是奸夫淫妇,不然她们恐惧什么?什么玩意怕曝光?
用户88xxx88
严重怀疑小编在,编故事。要是真的这老两口早被扒了
用户17xxx79
人性之恶可见一斑。
麒鸿
,这一处罚真是大快人心,一一一我就想笑。
雪山飞狐
判他们俩个王八蛋坏种十年!
微笑
泼妇必须严惩[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雄猫
其实就不该给老年人免费!
江山无限
这么严重的问题,都不判刑???
用户10xxx50
严惩打女孩的这对狗男女
平静的港湾
太转,太轻,起不到惩治罪恶的效果
老韩
此二鬼人必须送进去呆几天!
黑土地
有些人坏是在跟上都坏了呀
光脚丫的人
三年不得坐公交
德称杠精
代价太小
汉唐盛世
多管几天,多罚点钱💰。
东莞常阳电子刘朝阳
打死这个老东西
有意无意
寻衅滋事
冲动是魔鬼
犯罪下场处理力度不够,严格判罚禁止二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接收相应的处罚。
药王
中国的人渣是真多
简减解
已举报,负面情绪制造者
星空
不用罚钱吗
用户97xxx60
为老不尊,教坏儿孙。
老常
什么鸟人啊,太可恶了😡😡
用户14xxx49
是在普法还是在播新闻?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起码要将作恶大妈及大叔所受的惩处结果告诉读者吧!
Jzlyfp
把这老太婆送到非洲乌干达劳军侍候黑哥哥
笑傲江湖
差点写成长篇小说
谦谦君子
两个老混蛋,建议取消它们的退休金,拘留期间让他们的儿女来送饭,要么让他们交伙食费,当今社会怎么还有这样的狗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