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情,法有情!”江苏昆山,一个男的死了,立了遗嘱,房子给了二婚老婆和儿子,

采菊东篱说球 2025-03-12 10:58:22

“儿子无情,法有情!”江苏昆山,一个男的死了,立了遗嘱,房子给了二婚老婆和儿子,老母亲啥也没有,90岁的老母亲住在养老院,每个月就800块钱养老金,房租就要280,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两个女儿也帮不上忙,主要靠二儿子接济,哎,真是可怜。大儿子秦中平,跟前妻离婚了,娶了王娟,也不知道为啥和老母亲关系不好,多年不来往,老母亲生病住院,他也不管,真是让人心寒,现在人没了,留下的房子也没老母亲的份,这儿子当的,唉! 王娟呢,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得老母亲和继子签字才行,她倒好,直接把老母亲告上法庭,要求配合过户,这也太过分了,老母亲都90岁了,经不起这折腾,再说,好好说不行吗?非得闹上法庭,真是的。 老母亲心里肯定难受,儿子不孝顺,儿媳妇还来添乱,一把年纪了,只想安安静静过日子,这闹的,真是让人心烦。 法院一看这情况,觉得秦中平这遗嘱不行,90岁老母亲没法生活,哪能一分钱不留,这也太不人道了,法律得管管这事。 法官开始调解,最后王娟同意给老母亲5万块钱补偿,这事才算完,房子也过户了。虽然钱不多,但总比没有强,法律还是站在老母亲这边,也算是给老人家一个公道。 想想也是,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老了却得不到照顾,真是让人心酸,养儿防老,到头来却成了空话,这世道,唉! 不过话说回来,王娟也挺不容易的,二婚嫁给秦中平,没生孩子,秦中平把房子留给她,也是对她的一种认可,她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也合情合理,只是这方法,有点欠妥,好好商量不行吗?非得闹上法庭,伤了和气,也让人觉得她不近人情。 这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为人子女,孝敬父母是本分,不能因为再婚或者其他原因就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老了,更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照顾,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才后悔莫及,那可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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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21xxx53

用户21xxx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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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03:28

有时上法院比较好,不然多少才是合适,才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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