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因纠纷问题被一名男子暴力闯入家中,按在沙发上暴打,导致女子耳鼻出血,

社会观天下 2025-03-12 23:18:49

上海,一女子因纠纷问题被一名男子暴力闯入家中,按在沙发上暴打,导致女子耳鼻出血,一只胳膊无法抬起。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之下,女子拿起菜刀反击,砍伤了男子的头部。后经鉴定,女子的伤情属于轻微伤,而男子则受到了轻伤。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检方批捕女子,但检方却认为女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予批捕。

(来源:大风新闻)

女子李某因为被楼下邻居质疑阳台滴水,于是检查了阳台情况,但没有发现异常。可邻居就是说李某家滴水,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

李某觉得邻居不可理喻,于是与他争吵了一番。也许是此举触怒了邻居,邻居竟然强行踹开李某家的大门,然后冲进屋内对着李某就打。

李某的丈夫见状立即前来阻拦,但也遭到了邻居的殴打。李某情急之下,看到桌上有把菜刀,拿了起来就向邻居砍去,最终将邻居砍骨折了,打斗才停止。

事后,李某报了警,控告邻居非法闯入住宅行凶,可警方却只对男子处以行政拘留,而对李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因为经过鉴定,李某的伤情只构成轻微伤,而邻居的伤情已经达到了轻伤。

之后,警方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李某,但遭到了驳回。

检察院认为:

李某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她在面对比她高大的邻居时,在夫妻双方都遭到邻居殴打时,使用菜刀阻止邻居行凶,这属于人之常情。如果当时李某没有反抗,后果不堪设想。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当公民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其次,李某只造成邻居轻伤,并未达到重伤程度,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按照《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条件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

既然邻居只受了轻伤,不正说明李某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其实在考虑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综合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危害结果,以及李某的防卫时机、手段、强度等。

虽然李某只受了轻微伤,而邻居受了轻伤,但邻居人高马大,他对付李某轻而易举。

如果李某不拿刀对抗,完全没有反抗的机会。

因此,在认定正当防卫行为时,不能从上帝视角出发,而应当考虑李某当时所处的情境,结果普通大众的一般认知,不应当苛求李某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理智应对。

综上所述,邻居有错在先,李某被动防卫,且未造成邻居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故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

最后,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尊重和理解。遇到问题和矛盾时,应该通过理性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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