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怎么样的标准才科学?其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讨论的,并不是如何认定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而是对“发达国家”这个定义本身都要有足够的警惕,或者说当我们执迷于讨论“发达国家”的标准时候,我们已经掉入了某些人给我们预设的陷阱。现在的“发达国家”定义,仿佛就是由某些国家和地区所颁发的一张准入证,该定义的标准,他们想怎么改变就怎么改变——而且有些时候,并不是说你“不是发达国家”,相反甚至一定要把你归入“发达国家”的行列里去,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我举一个最直观的例子,美国,就是精神达利特们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发达国家”灯塔,无论是川大统领的maga党,还是民主党,都强烈希望把中国定义成为“发达国家”,这样就可以让中国在国际贸易等领域失去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呢,模范达利特和精神达利特们,却又常常拿着日韩港蛙坡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账面经济指标来试图骑脸中国大陆,似乎只想对我们规训说,“你们中国人”要照镜子看看,什么才是发达国家/地区? 中国表示,我们人均gdp连两万美元都没有,怎么可能被定义为“发达国家”? 美国表示,你就是你就是,我不管啥指标不指标的,总之我说你是,你就是!(闭环赢学的一大逻辑就是,我不要你认为,我只要我认为) 模范达利特和精神达利特表示,发达国家/地区?“你们中国”别做梦了,看看“我们”日韩蛙坡! 不过我感觉啊,如果普通民众买不起大米吃不起肉,或者需要靠拼命卖血,一天打16小时合计两份工,甚至出卖肉体才能维持生活开销,抑或是还清自己的贷款,且上述事件均非个案而是普遍现象的时候,这些国家地区还能够被冠以“发达”这个形容词,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发达国家”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了。或者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发达国家”本身就是一堆国家用来区别自己人和“他者”所使用的手段?也就是以盎撒-日耳曼国家为这个话语体系的核心,建立起一套甄别种姓体系内外族群的逻辑,然后必要的时候,又要求中国这样的国家,既承担“发达国家”的义务,又同时享受“他者”的待遇? 总之呢,澳大利亚卖资源就是发达国家,沙特也卖资源就要划出一个特殊定义,这标准老灵活了。记住,破坏盎撒-日耳曼体系下那些让中国人长期以来受规训的东西,并且制订出一些更加直观的标准,把“发达国家”这种定义给替换掉才是最合适的——我管你人均gdp多少才算“发达国家”,我管你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少才算“发达国家”,这些指标只在本国系统内部才有用,可以鉴别相对富裕和相对贫穷的地区,在国际上?我们先讨论下吃米吃肉这些问题吧,否则的话——日本那些娶不到老婆还吃不上米饭和肉,只能看着国宝级声优嫁给印度人的龟男,想起自己是发达国家一份子的时候,是不是心中的自豪感也会溢于言表?
昨天晚上有个大新闻,菲律宾那边的外交部突然对中国发了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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